企业社会创新主体合作的组织模式分析
2017-07-05陈嘉雄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
盛 亚,陈嘉雄
(1.浙江工商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2.杭州蓝移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2)
企业社会创新主体合作的组织模式分析
盛 亚1,陈嘉雄2
(1.浙江工商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2.杭州蓝移科技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2)
社会创新是以社会需求为契机,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在社会领域实践的创造性活动。企业社会创新是“企业—政府”、“企业—社会”、“企业—政府—社会”两元或三元主体及其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合作的过程,它们的资源、权利、行为具有异质性和动态性。本研究运用资源、利益/权力、组织等理论,构建企业社会创新主体合作的组织模式理论框架,并结合“企业—社会”和“企业—政府—社会”两种主体合作的组织模式进行案例比较。
社会创新;组织模式;企业社会创新;主体
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全球化在为世界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如失业、贫困、环境污染、老龄化等。一些有良知的公民通过建立各种社会组织或发起各种社会运动,在社会创新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1],但却遭遇了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失灵等诸多问题。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问题更加复杂艰巨,社会需求高度细分和多样化。单靠政府、社会组织或企业任何一方的力量以解决社会问题,都会力有不逮[2]。通过合适的组织协调与合理的组织控制,会促进组织整体表现更加优秀,组织的工作效率将会大大提高[3]。因此,最大限度地避免各个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孤立施政、封闭冲突,打破部门之间的孤立,有利于社会创新的极大发展,促进社会不断进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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