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卢梭社会契约思想下的政体设计及当代价值
2017-06-22李婷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7期
摘 要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社会契约思想的集大成之作。曾被处于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奉为指引前进方向的福音书。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系统地提出了社会契约思想并进行了有力地论证,并从中引出了人民主权论。卢梭所提出的彻底的人民主权思想,作为国家建构的一种原则,尽管几个世纪以来饱受争议,但是由于它与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思想的诸多联系,因而对当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着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 社会契约 人民主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金项目: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项目编号:2015SJB065。
作者简介:李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法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144
“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开篇就亮明的观点,也成为其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最强的口号,同时也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任何对卢梭思想进行系统阐述的意图,似乎离开了这句话也就显得特别单薄无力。浪漫主义诗人歌德给卢梭的评价恰如其分:“伏尔泰结束了一个时代,而卢梭则开始了一个时代。”
这两句话,一是从卢梭自身思想的深度,二是从他人评价的高度,深刻地反映了卢梭作为18世纪启蒙运动中思想的巨人 ,对那个时代的影响。
一、卢梭社会契约思想的基本内容
“每个人都是她那个时代的产儿,” 一切伟大的思想都是有相应的时代背景奠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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