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动新能源的发展
2017-06-21马海桓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
■文 / 马海桓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6 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
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动新能源的发展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new energy via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文 / 马海桓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6 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

如今,我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介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 ,2015年煤炭产量和消费量分别占全球的 47% 和 50% 左右 , 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分别为 72%和 64% 左右。 另外,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在2014 年第二届中国未来能源论坛上表示,我们的能源消费占全球总量的 21.5%,创造了全球 GDP 的 12.3%,这个数据是扭曲的,因为GDP的能耗是人家的2倍。
随着能源短缺、能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严峻,风能、核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由于其所具有的清洁性、可再生性,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新能源的成本较高,而且可供经济开发的风电资源已不多;适宜核电站选址也有限;光伏成本下降最快,但因光伏能量密度低与间歇性的局限,在储能未商业化量产前,光伏亦无法大幅增长。 因此,如无巨大技术突破,在一段时间内,煤炭仍将是我国最主要的一次能源,新能源的发展形势非常严峻。
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在推动新能源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新能源的发展,降低了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产量和消费量。针对如今新能源严峻的发展形势,应当进一步发挥合同能源管理在其中的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