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的法治思想文化
2017-06-21朱茜茹
牡丹 2017年12期
关键词:思想
朱茜茹
三晋文化历史悠久、根深叶茂、生生不息,历经了数千年的光辉灿烂。从叔虞封唐时的“河汾之东,方百里”的蕞尔小国,发展成一个虎踞北方的泱泱大国,不可谓不强大,不可谓不令人震撼!支撑其发展壮大的不仅有十分坚实的经济基础、相对稳定的政治基础,还包括先进的思想文化,而法治思想文化的进步更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那么,为什么三晋能成为我国先秦时期法治思想文化的先驱者、成文法的故乡、法制文化的摇篮呢?接下来,笔者将从四个方面一一分析。
一、宗法分封制的削弱
宗法分封制度,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制度,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也就是说,国君的地位必须由嫡长子继承,而嫡长子之外的其他诸子不能继承君位。
西周晚期,奴隶社会逐渐趋于衰落。到了春秋时期,我国历史进入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度过渡的历史时期。社会处于激烈的大变革、大动荡、大发展之中,呈现出礼崩乐坏、周天子衰落、诸侯争霸的混乱局面,宗法制度遭到严重的破坏,这在晋国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晋国早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两件重要的政治事件对晋国影响极大。晋穆侯有两个儿子,太子仇和次子成师。公元前785年,晋穆侯去世,本来按照礼制,该由他的嫡长子仇继位,没想到晋穆侯的弟弟殇叔先下手为强,篡位当上了国君。这样,嫡长子继承制第一次被打破了。四年后,实力强大的太子仇又成功地袭杀了殇叔,夺回了本应属于他的一切,成为了晋文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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