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社会组织出现“四种问题”
2017-06-20倪洋军
学会 2017年4期
倪洋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种类也不断增多,自身建设能力逐渐提高,在促进经济建设、推进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强化监管、规范行为,严防出现以下“四种问题”。
一、经济问题
尽管社会组织带有民间性、公益性、非营利性,但是社会组织在自身发展以及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与“钱”打交道。目前,社会组织执行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但很少有社会组织在使用这一制度,而且有的社会组织根本没有专职财务人员,也没有建立专门的财务账目,少数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混乱,甚至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对于会员费用的支出管理,缺乏监督、缺少约束。有些社会组织负责人是从行政岗位上“转变”过来的,在与外界交往以及开展活动时常常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发生严重的经济问题。为此,有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成立理财小组、审计小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经济审查和财务审计,杜绝各类经济问题的发生,使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服务性得以充分彰显。
二、组织问题
在多元化社会治理形态中,社会组织成长与发展的核心要义是其自治性的发展。但是,社会组织毕竟是一种组织形态,就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事,不能也不允许无为而治、无序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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