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模式选择对企业年金投资效益的影响
——来自国际的经验证据
2017-06-19李倩倩赵正堂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企业
李倩倩 赵正堂
(厦门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监管模式选择对企业年金投资效益的影响
——来自国际的经验证据
李倩倩 赵正堂
(厦门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企业年金监管模式的选择与实施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效益存在显著影响,并将进一步影响整个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成败。本文以企业年金监管机构模式与基金投资监管模式为研究对象,运用世界多国经验数据,基于计量模型实证分析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率与监管模式选择行为的相关性。研究发现:与集合型相比,专业型机构监管模式对年金投资效益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审慎人规则与投资收益率亦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关系;年金资产规模对投资收益有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政策建议:我国企业年金应构建并完善混合型企业年金监管机构模式,即构建专业型基础上的集合监管模式。同时,在完善企业年金投资监管模式方面,实施递进式改革,现阶段可构建混合型投资监管模式,即在审慎人规则的基础上,融入定量资产限制规定,并逐步实现真正的审慎人监管规则。
企业年金;监管机构模式;投资监管模式;混合型投资监管模式
一、引言
从国际范畴看,企业年金作为各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称为私营养老金,它不仅在提高雇员退休待遇水平方面,还在激励雇员工作能动性、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数据显示,最早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美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企业年金覆盖率就超过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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