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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学生个性化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017-06-17李素贞张慧霞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25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学生人才培养

李素贞+张慧霞

摘要:我国普通高校在少数民族学生培养方面有诸多问题。本文以北京化工大学为例,探讨了少数民族学生个性化培养的实践做法,包括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进行个性化教学改革、实施小班教学、加强过程考核等多方面的实践与创新,以期为我国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培养模式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关键词:少数民族学生;人才培养;个性化培养方案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5-0146-03

一、少数民族学生(1)个性化培养模式探索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西部地区聚集了我国众多的少数民族人口。一个地区的发展,离不开物质资源和人才资源。西部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享受国家诸多的经济政策优惠,接受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这些都有效地填补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但是,西部地区的发展仍旧面临着人才匮乏的困境。这主要是因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滞后,导致其出现“招不到人才、留不住人才”的局面。更为严峻的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现状令人堪忧,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比例远远低于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例如,部分知名大学的本科招生中,藏族学生占比不到0.2%,而在全国人口数中,藏族人口占比0.4%,差距显而易见。2012年两会期间,来自少数民族队伍的高端人才、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朴英委员提出关于“大学文化多样性与少数民族高层人才培养”的建议(2),国家教育部也提出培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构想。如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7号)第一条规定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新疆大学等12所高校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而这些学校均位于中西部地区,没有东部发达地区的高校。

作为首都的“211”高校,为了培养西部建设亟需的人才,北京化工大学(下文简称“本校”)从2000年开始承担招收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任务,加上通过统招方式招入本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本校少数民族考汉学生比例可观。据笔者对2011—2016级文法学院6个年级学生的统计,学生总数为2070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514人,占总体学生比例的24.8%,而这24.8%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有70%左右来自于新疆和西藏。由此,探索建立少数民族学生个性化培养模式就成为本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少数民族学生高等教育培养的现状与不足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少数民族学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及分析。原国家教委199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内地高等学校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及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民厅[1992]20号),标志着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对少数民族学生培养的关注,但对于人才培养仅在该《暂行规定》第3条第(二)项中规定:“新疆民族学生的学籍,按国家教委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但对留级、降级、退学处理的学生,其不及格课程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多给一次补考机会。”但是仅仅多一次补考机会,对于少数民族学生的专业培养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因为少数民族学生并不会因为多一次补考就多学了许多知识,而仅是对不及格课程的继续巩固学习而已。2005年6月10日,教育部等五部委出台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这项计划规定,选拔西部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和有志于西部发展和建设的部分汉族学生在国家部委所属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进行深造,分享我国最好的高等教育资源。“骨干计划”实施10余年来,培养少数民族高层人才3万多人。但遗憾的是,该《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仅适用于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而对于少数民族本科生的培养不在该《方案》调整之列。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新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非常关注本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2011年发布《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少数民族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11]21号文),该通知规定对区属高职高专院校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实施一年预科教育加三年专业学习(“1+3”)的模式。该通知的调整对象仅限于新疆的高职高专院校,地域性很强;且院校仅限于高职高专,不包括本科阶段;其主要调整内容为增加一年的预科教育,而非专业学习。这就意味着我国目前关于本科阶段少数民族学生培养并没有明确可行的特殊培养计划。

2.高等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培养的相关规定及问题。除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培养外,作为全国12所民族高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也积极、主动地进行少数民族学生培养模式的探索。比如,华中农业大学2010年9月出台了《华中农业大学加强少数民族学生人才培养暂行办法》。根据该规定,对每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列同年级同民族前20%的少数民族学生授予学习成绩优秀奖;对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同年级同民族排名比上学期进步显著的学生授予学习成绩进步奖。虽然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奖励措施,但是奖励是针对学生考试之后的鼓励措施,而非事前的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的措施,对培养西部人才仍无太大的借鉴意义。北京化工大学作为国家“211”高校,2011年就颁发了《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考汉学生学习及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北化大校办发[2001]150号),2013年修订了《北京化工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北化大校教发[2013]43号)第21—23条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成绩加分处理做了规定。但是仅仅是做分数上的处理并不能真正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质量。而想要真正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质量,必须从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方案、教学模式、评价体系、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着手。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作为接受少数民族学生最多、比例最大的学院,对少数民族学生的个性化培养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以下将详细述之。

三、本校在少数民族学生培养中的探索与实践

“十二五”期间,本校确定了“普遍成才,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在这一理念指导下,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及发展特点,文法学院进行了一系列少数民族学生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1.针对学生特点,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针对少数民族学生毕业后大多回家乡工作的特点,本校文法学院自2012年开始对法学专业和公共管理专业少数民族学生制订少数民族学生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在少数民族学生个性化的培养方案中增设了“民族区域管理”模块,开设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学》、《民族地區公共事务管理专题研究》等课程,为少数民族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核心课程,成绩灵活处理。鉴于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存在一定的语言障碍、知识基础较为薄弱的情况,如果将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统一对待,那么一些少数民族学生有可能无法正常毕业。对此,《北京化工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学生采取加分的方式予以处理。该《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对期末考试(考查)课程,正考成绩百分制记载的,成绩不及格时按实际成绩开根号乘以10计算,但超过70分时只记为70分;课程成绩及格但小于80分时,按实际成绩乘以1.2计算,但超过80分时只记为80分。正考成绩字母制记载的,成绩低于B的按实际成绩向上提高一个级别记载,成绩高于B(含B)的按实际成绩记载。”与此同时,鉴于法学专业本身的特殊性,如过分降低要求,专业知识的不扎实会给社会、人民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行政管理专业亦是如此,一项不符合客观规律、不符合人民利益政策地制定和实施也会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在两个专业中,本校均探索加大对专业核心课学习质量的要求,如法学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在以下课程上应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法理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些课程成绩原则上不做加分处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原则上不做加分处理,以保证学生的培养质量。

3.注重基础培养,探索小班教学。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语言能力、理解与接受能力有所欠缺的特点,本校在对所有核心课程考核方式进行改革探索的同时,对于法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首——《民法总论》,在2013级学生中,首次尝试将以往的大班授课(140人左右)改为小班授课,即将少数民族学生单独组建一个班,专门为其配备优秀师资单独上课,其课程进度、讲授方式、讲授深度等都与其他学生不同。经过一个学期的探索,在期末试卷难度大致相当的前提下,该班期末考试成绩与往届同类学生相比,及格率提高了约10%,平均成绩提高了将近5分。现在,少数民族学生小班教学仍在继续,本校还计划将小班教学扩展到《刑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等其他核心课程。

4.全面实施导师制,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现在本校对大三的本科生实行导师制,目前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已对所有学生全面实行了导师制。而法学专业由于学生人数较多,目前仅对法学实验班全面实行了导师制。针对少数民族学生普遍学习能力较差的特点,本院对其提前、全面实施导师制,在入学的第一学期即由导师提前介入,从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学业规划等方面对其进行全方位地指导。

5.加强过程考核权重,建立成绩考核评价体系。目前对于所有学生的考核方式全部相同,尽管在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也占相当比例,但由于学生人数多,平时考核方式有时也形同虚设。少数民族学生平时缺课现象比较严重,期末考试前往往采用突击复习,考后“开根”的方式来通过考试,使其对知识的理解与把握非常肤浅。因此,本校也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同时也加大了过程考核的权重。在“民族区域管理”模块课程中改革考核方式,激发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利于个性化培养目标的实现。

6.建立适合少数民族学生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本校也采取了相关措施:(1)加强学术交流,开办“民族论坛”,不定期举办富于特色、切合民族学生实际的讲座(报告),开阔学生的视野;(2)建立起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增加学生的见习时间和实践机会。

7.加强少数民族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由于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能力较弱,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胜出几率较小,长此以往,其申报积极性也日渐低落,对其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就变为一句空话。对此,本校探索在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立项中,预留10%左右的指标专门留给少数民族学生团队,鼓励他们研究具有少数民族地域特色的科研立项,在培养其创新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学生们对自己家乡的热爱与关注。同时,本校也通过制定文法学院少数民族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为全校少数民族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管理进行了一定的探索。

8.加强少数民族学生读书活动的组织。在组织少数民族学生参加大学生读书活动的同时,针对少数民族学生汉语的实际水平和阅读兴趣,组织少数民族学生开展特色读书活动,一方面可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整体人文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

9.建立少数民族教师联系人制度。学生的培养教育是一个综合性、全方位的工程,课程体系、考核方式等教学教育领域的改革需要学校营造出适合少数民族学生成长的环境与氛围。因此,本校指定一名少数民族教师作为联系人,时刻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动态,不定期地组织一些内容丰富的活动,使少数民族学生强烈地感受到学校民族团结的气氛和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与爱护,从而更加强化其努力学习、早日成才的信念,为教育教学改革保驾护航。

四、结语

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意义重大,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是全方位的,培养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在实践过程中,既要脚踏实地,立足现状谋求发展,又要敢于创新,不断探索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新举措。相信通过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能更好地释放少数民族人才红利,推动西部地区发展,最终得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注释:

(1)本文所称的少数民族学生包括:按照国家下达的少数民族预科计划招收、在预科培养学校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新疆西藏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招收的内地新疆班和内地西藏班的学生;按照国家指令性計划直接在新疆、西藏招收的本科生以及所有享受我校“成绩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学生。

(2)毛立军.从大学文化多样性看少数民族高层人才培养[EB/OL].来源清华大学网站.2016-12-08.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tzb/5611/2012/201204-01120102343642395/20120401120102343642395_.html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s on Special Training of Minority Students

— Taking BUCT as an Example

LI Su-zhen,ZHANG Hui-xia

(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Beijing 100029,China)

Abstract: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undergraduate training of minority students in universities. This article takes 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 for example and analyses its practices in minority students education,including making special teaching plan,using special teaching method,carrying out small-size class teaching,and strengthening process evaluation and so on. It is expected that there will explore a new road leading the training of minority students in the universities.

Key words:minority students;undergraduate training;special teaching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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