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法币政策在天津的实施
2017-06-17申艳广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17年3期
申艳广
[摘要]从1935年11月开始,围绕法币政策在天津的实施,天津各方力量对法币政策的相关规定有着不同的态度和反应。本文拟以与法币政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天津金融业为中心,考察法币政策在天津的实施过程,评析抗战前夕天津金融的多样业态、华北特殊化、南京与华北地方之间的微妙关系等因素,对国民政府推进金融政策的影响。
[關键词]法币政策,天津,金融界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看号]0457-6241(2017)06-0034-06
近代以来,天津因开埠而兴起,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都市之一。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政治重心南移,上海成为全国最大的金融中心。但与其他城市相比,天津金融机构的数量、资力、经营规模以及业务辐射范围等方面,都仅次于上海,仍是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华北金融中心所在地。当时,华资银行、钱庄和外资银行是天津的三大金融势力,其中既有银钱两业之分,也有官商、中外之别,依照其各自与法币政策的利害关系,可大体归纳为主动推行者和被动接受者。对于法币政策在天津的实施,以往中国近现代史教材和通史类著作,较少论及法币政策的实施。在天津地方史研究中,研究者对于法币政策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相关论文上,吴景平在考察英国、美国与1935年中国币制改革的关系时,也关注了日本对法币政策中所持的态度。张连红注意到法币政策的实施在各省地方政府中的不同反应,认为华北各省为部分执行型,对法币政策基本持赞成态度,但不同意将白银运到省外,对取消省银行的发行权也不甘心,对法币政策暗中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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