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超级基金是什么样的?
2017-06-09
中国生态文明 2017年2期
美国超级基金是什么样的?

治理土壤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环境工程,需要大量资金。根据国际经验,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为此花费近1000亿美元,德国仅1995年就耗资60亿美元。美国、德国、日本等国都先后设立了土壤污染基金,以解决治理资金问题,其中以美国的超级基金最具代表性。
1980年12月,时任美国总统卡特颁布土壤污染防治专门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又称《超级基金法》),同时创设了超级基金,首次用联邦资金保障在无法确定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无力承担污染场地治理费用时的土壤污染治理。
《超级基金法》设立了两项基金,一是有害物质反应基金,设立目的是为被有害物质泄漏造成的自然资源的损伤、破坏予以修复、治理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关闭后责任基金,其来源是污染场地责任方上缴的专门的关闭税,并只适用于已经关闭的、停止运行的污染场地。
美国的超级基金的初始资金为16亿美元,来自联邦拨款的2.2亿美元和对生产、进口有害物质的石油、化工行业征收的专门税13.8亿美元。随后在修改超级基金法时,将总数扩大至85亿美元。1995年后,由于没有新的授权,超级基金中新的资金来源仅有向潜在责任方追讨的修复和管理费用,基金利息所得以及罚款的所得。具体来源途径包括以下几方面。
1、税收。从1980年开始对生产、进口有害物质的石油、化工行业征收的专门税,1986年开始对有关公司征收环境税。2、追讨的修复和管理费用。3、基金利息所得和罚款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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