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制度初探
2017-06-07魏莉婷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4期
魏莉婷
(365000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 三明)
摘 要: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证。不断完善、创新检察案件管理机制,为办案服务、提速、监督、保障,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保证案件的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提高办案效率,是当前检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需要从制度上对案件管理进行规范和限制,促进案件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关键词:案件质量;实体审查;延伸外延;多方面创新
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证。不断完善、创新检察案件管理机制,为办案服务、提速、监督、保障,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保证案件的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提高办案效率,是当前检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本文中,笔者对案件管理机制、案件管理部门涉及的几项较为重要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分析,以期推动案件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程序预警功能,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
目前,案件管理部门是否应该有或者有多少实体审查权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案件管理机制运作的时间不算长,案件管理部门审查哪些案件、如何审查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来衡量。从检察权长期运行规律看,当前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案件任务较重,办案周期较长,而案件管理部门作为管理者和监督者,对所有案件进行全面的实体审查并不现实,但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工作应当注重程序与实体审查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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