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实效攻坚克难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2017-06-07谢连平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15期
谢连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解决好影响湖北省发展的深层次价格矛盾和问题,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 11月25日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坚持“放管服”结合、坚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立足省情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综合配套改革,对加快推进电力、医疗、公路收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意见,是全省价格改革工作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
一、大力简政放权、减费降负
(一)大幅削减政府定价项目
2015年,我们对2012年版《湖北省定价目录》进行过修订。修订后,省和市、县三级共保留政府定价项目44项,比2012年底减少67%。按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计算,97.5%的商品和服務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今年,通过对有关价格改革成效和市场竞争程度进行评估,再次依法启动《湖北省定价目录》修订程序。经过省物价局反复讨论研究,拟再放开12项,下放两项,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3项,尽快完成对《湖北省定价目录(2015年)》的修订工作。为进一步调动经营者积极性,撬动社会资本加快进入相关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我们还将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下放属于区域性或属地管理更加便捷有效的价格管理权限,把《实施意见》“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的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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