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暴力与家国同构浅议
2017-06-06原伟霞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5期
摘 要 近年婚姻暴力仍明显存在且程度严重。对此,本文主要以文献研究方法,结合历史与现状,选取历史发展中几个代表性时期男性权力膨胀与女性权力萎缩的事实,尝试从一新的视角,即家国同构,主要是男权社会中国家权力在家庭中的渗透及相应结果的角度,对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行为进行一定层次探源。说明家国同构的历史传统及结果对婚姻暴力的深远影响,据此探讨受害妇女及整个女性群体主体和参与意识。
关键词 家国同构 婚姻暴力 自我觉醒
作者简介:原伟霞,浙江树人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学和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367
一、引论
人类社会有史以来即存在三大冲突,其中产生最早,涉及面广,消亡地最慢的冲突就是性别冲突。其明显而持久的体现即性别歧视,对社会中女性的歧视。虽然,我国妇女群体的健康、就业、教育等方面都得到了一定提高,但可喜的数字下面却掩盖着古老得易被遗忘的事实:婚姻暴力。
根据学者定义,婚姻暴力指的是婚姻当事人对配偶实施身体的伤害行为,其中主要是男性凭借体力和社会资源的优势各种等对妻子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现实和潜在暴力行为。 天津某区法院100个离婚案件中有52例是由丈夫施暴引起的;辽宁女性犯罪由家庭暴力所致的高达80%;武汉市妇联接待的上访妇女中,1/3因为家庭暴力前来投诉。据抽样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案中30%是丈夫殴打而导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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