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新進入者分羹打造抵禦外來競爭的「護城河」
2017-06-05李春水
台商 2017年4期
关键词:成本
李春水
在自由的市場經濟裏,競爭對手最終會侵蝕掉一家沒有「護城河」保護的公司所賺取的超額利潤,畢竟時間和資本需求都不是阻止新進入者進入一個市場領域的有效屏障。
所謂「護城河」,就是一家企業靠什麼東西阻擋別人來跟自己提供同樣(或類似,下同)的商品或服務。因為同樣的商品和服務,必將產生供給側的競爭,導致利潤率被拉低,降低企業的獲利能力。
如同晨星公司澳大利亞總裁希瑟·布里林特在《投資的「護城河」》一書中所說,完整的「護城河」方法論既考慮到定量因素——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資本回報率)與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之差(即經濟利潤),也考慮定性因素——「護城河」來源,兩者兼顧。當一家企業的盈利既超過其會計成本,又超過投資者的投資機會成本時,這家企業就在創造經濟利潤。一家不創造經濟利潤的企業是不能為投資者贏得回報的。
按照晨星公司的總結,「護城河」來自5個方面——無形資產、轉換成本、成本優勢、網路效應、有效規模。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一個大類,包括品牌、專利及監管牌照。
品牌
如果品牌促使顧客支付意願上升及顧客忠誠度增加,這一品牌就在公司利潤周圍構築起了一道經濟「護城河」。擁有「護城河」價值的品牌能給企業帶來定價能力,或可複製的商業模式,甚至能轉化成為可持續的經濟利潤。
專利
專利有時能夠成為公司可持續競爭優勢的一項來源。如果公司的主要產品受到專利的保護,市場上也不存在真正的替代品,那麼,專利會阻止行業中的其他廠家參與同質產品的競爭,這家公司就可以在一段持續的時期內擁有定價能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