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以福州鼓楼区为例
2017-06-01甘彩云黄小希施生旭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
甘彩云, 黄小希, 施生旭(福建农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以福州鼓楼区为例
甘彩云, 黄小希, 施生旭
(福建农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自2014年实行工商登记制改革以来,市场主体数量激增。为找出改革后市场监管存在的优点与不足,本文以福州鼓楼区为例,发现改革后出现了立法滞后、监管模式落后、监管保障不全及企业滥用政策等问题。通过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转变市场主体监管模式、推进大数据监管、推进社会协同治理及提高市场监管保障等措施,以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商登记制度;市场监管;福州鼓楼区
工商登记制度是我国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以及确立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的一项基本制度。[1-2]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要逐步简政放权,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旨在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做到便捷、规范、宽进严管。[3]制度改革前,市场主体准入流程采取“先许可证后营业执照”的制度设计。新一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出“先照后证”,除特殊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市场主体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先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前置审批、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的改变无疑会对现有监管市场方式提出新挑战。在实行新的工商登记制度时,有必要同步研究工商登记制度后的市场监管问题,以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的市场监管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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