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债券发展现状与问题解析
2017-05-31孙伟力
金融发展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绿色
孙伟力
一、绿色债券的诞生及国内外比较
绿色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发行者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且募集资金的最终投向应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绿色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而绿色债券又因为其募集资金的最终投向是绿色项目而区别于普通债券。
(一)绿色债券的诞生及发展
由欧洲投资银行始发于2007 年的气候意识债券被认为是最早的绿色债券,经历缓慢的初始发展期后,绿色债券于 2013 年开始进入爆发式增长期,此后不仅发行量快速增长,发行品种及投资者类型等也逐渐多样化。
国内方面,最早的绿色债券尝试是2014年由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收益与核证自愿减排量收益挂钩的“碳债券”。2015 年,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外发行了中国第一支绿色企业债券,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中国首支海外绿色金融债。2015年12月末,人民银行、发改委等债券主管部门陆续发行了绿色债券相关指引,随着2016 年1月,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分别获准发行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额度的绿色金融债,我国国内绿色债券发行正式启动。
(二)绿色债券的国内外比较
一是国际“自下而上”的自愿性标准和国内“自上而下”的指导性准则。国际上,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推动了绿色债券的兴起,并在市场实践的基础上促成了发行人、投资机构和承销商共同建立的自愿性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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