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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书写与儒道精神

2017-05-30陈灿彬

阅江学刊 2017年1期

陈灿彬

摘要:在榕树的历史文化传统中,榕树与儒道精神的结合形成一个基本书写模式。李纲是现存文献首个对榕树“材与不材”的特点进行文学书写的人,他的《榕木赋》基本借鉴了《庄子》的观点,把榕树与道家思想相结合,并有意突出榕树之“材”;薛季宣的《大榕赋》则在李纲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赋予了榕树之“材”的德义性质,完成了儒家精神内涵的注入。榕树儒道化的观照方式在榕树书写史上影响深远,它的文化意义不但使榕树成为保身和独善的象征符号,而且也变成士人学习效仿其仁德精神的对象。后者可以在“居官者所宜取则”的箴言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他们所要达到的是榕树所代表的儒道互补、独善与兼济相成的境界。

关键词:榕树文化;书写传统;儒道精神;象征符号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7)01-0134-09

一、引言:榕树的效用与士人的选择

关于榕树,现存文献中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三国吴震的《南州异物志》:“榕木,初生少时,缘榑他树,如外方扶芳藤形,不能自立根本,缘绕他木,傍作连结,如罗网相络,然彼理连合,郁茂扶疏,高六七丈。”贾思勰撰,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校释》(第二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第853页。但必须强调的是,由于吴震所描述的榕木,初生时无法自立,是附生在别的树上,并有攀援、缠绕、绞杀的现象,所以,缪启愉认为这种榕木是榕属无花果亚属(Subgen. Ficus)的某些种,并非我们通常所说的榕树(Ficus microcarpa),这一点也常为榕树文化研究者所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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