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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高职学生后续发展路径之探索

2017-05-30张东华王金兰

科技风 2017年18期
关键词:司法考试实证研究

张东华 王金兰

摘要:基于我国依法治国、卓越法律人才计划落实的需要,法律高职院系发展的困境和法律高职学生的迷茫,我们尝试创办了“司法考试实验班”,五年来取得了公认的成绩,但是在学生管理、院内外培训的衔接和学院各部门协调等方面也存在些许问题。司法考试实验班推广有重要的价值:拓宽法律高职院系的发展路径,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使学历教育与职业需求紧密结合,有利于学生的个人发展。司法考试实验班模式探索的启示:以增强高职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为导向,以提升学生素质(尤其是专业素质)为核心,以学院的全面参与为保障。

关键词:法律高职;后续发展;司法考试;实证研究

高职与司法考试貌似互不搭界,因为报名司法考试需要本科学历。但是,经过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律系的努力,不但把二者紧密结合,而且结出了硕果。这一硕果给人以启迪,有推广价值。

一、为法律高职学生创办司法考试培训班的背景

(1)依法治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现在,中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学生实践能力总体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国家战略计划,“围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任务,针对法学高等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将目标定位在: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法律高职学生与法律本科院校的培养重点不同,在校期间注重法律的应用,注重职业实践能力的培养,理论基础稍显薄弱。通过司法考试辅导来强化法学理论的学习,利于学生尽快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

(2)法律高职院系发展的困境。法律高职教育之路走得比较艰难。由法律职业的性质决定了法律职业者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是社会精英。事实上,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也确实是精英教育。比如,美国孩子大学毕业后才能从事法律专业的学习,要通过难度相当大的考试才能从事法律工作;在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要想从事法律工作,学生在大学毕业后要参加多重淘汰型考试,再参加法律实践。这至少从制度上保证了法律从业者厚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而加大了司法公正的可能性。我国由于复杂的社会原因,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设立了法律高职院系,定位是培养基层法律工作者。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法律高职院系或是升为本科层次,或是设立其它专业带动法律专业的发展,法律专业日渐萎缩。作为我国第一批法律高职院校、以法律专业起家的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们该何去何从?我们要生存,我们要继续发展,必须探索一条法律高职院校的发展之路。最根本的措施无非是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学生专业素养,以解决招生问题;打造较高层次的学生发展平台、拓宽学生就业路径。只有学生在学校能够砸实专业基本理论、掌握娴熟的职业技能,才能更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才能摆脱困境,发展才有扎实的根基。

(3)法律高职学生的自卑和迷茫。高职属于大专层次。与本科院校的学生比起来,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存在一种自卑的情绪。认为自己高考失败了才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文凭低又没有家庭背景,就业无门,即便自己努力,效果也不会太好,难免自暴自弃。还有些家长,自知孩子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考不上本科院校,降低了对孩子的期望,放弃了对孩子的鼓励,把孩子送到学校,图的就是省心,孩子别出事、毕业时好歹混个文凭就行了。抛开这些不论,单说学生本身,除了极个别高考失利的学生外,高职院校的学生在高中时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成绩普遍不好,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自我约束能力差。再加之社会和家庭的影响,孩子们一直在爱的中心,不懂得回报,一味索取,相对自我和自私,难以与人沟通相处。孩子们带着这些不好的个性和习惯进入大学,不知道未来在哪里,通向未来的路怎么走。如果学校对这些孩子没有正確的、强有力的引导,他们很可能一生奔奔磕磕,碌碌无为。

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五届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实证研究(20112015)

(1)营造学习氛围,鼓励推动学生认真学习。在法律系新生入学教育时,系领导就直言不讳地告诉学生法律高职教育面临的尴尬和困境,让学生有危机感、有压力;进而,又告诉学生,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学校会创造条件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进行司法考试培训,帮助他们登上高层次的就业平台。多数学生听了领导和老师推心置腹的话语,在师长的指导下,很快能找准努力的方向,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从大学第一学期开始,法律系要求辅导员全面介绍法律本科的自学考试,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条件报名。专业课老师会配合提供相对专业的报考科目建议,比如,由易到难,自考的有些课程在法律系的教学计划中,如果学得好考试分数高,可以直抵自考学分等。在所有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大部分学生都能制定自己参加自学考试的计划,可行性很强,有近一半的学生能完成计划。法律系、继续教育部根据自考时间、考试科目,安排专业水平高的老师利用周末或晚上时间免费辅导。这样,学生一边学习大专课程,一边学习本科课程。原本轻松自在的大学生活就被不停地学习、辅导、考试占满了。开始,自由散漫成习的学生很不适应,也有半途而废的。在法律系精心营造的学习氛围中,绝大部分学生坚持下来了,学习目标日渐明确,学习动力越来越足,比学赶帮超。学生们的学习习惯也改变了,逐渐找到了学习的乐趣。有些学生说,要是早点这么学习,说不定能考个一本的学校读读……原来学习是这么有趣的事……

(2)选拔学生的条件和形式。大学第五学期开学伊始就进行司法考试实验班的选拔考试。题目由法律系有经验、专业水平高的老师,根据往年司法考试题的特点改编而成。报名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两年的专业课成绩必须在全年级排名进前20%;二是自学考试通过的课程需在十科以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司法考试报名时能取得本科学历。根据学生在校学习的专业课成绩排名、通过法律本科自学考试的状况、选拔考试的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入选率低于20%,以保证绝对优秀的学生进入实验班。

(3)培训的内容和方式。首先,夯实基础阶段。即非集中的培训,時间是大三的第一学期。这一阶段不打乱原来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学生仍然在原来的班级,在周一至周五,和其它学生一样正常上课学习;只是在周末或晚上,集中在一起,由法律系有经验的优秀教师,利用给层层筛选出来的学生串讲司法考试分值高的课程,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也穿插看前一年司法考试辅导的视频资料。这个阶段大约持续四个月。其次,全面展开阶段。即集中培训,时间是大三的第二学期。这一阶段要打乱原来的教学秩序,把选拔出来的学生单独编班,集中住宿,配备管理能力强的辅导员对实验班的学生统一管理。一方面,学生要学习教学计划中未完成的课程,只是缩短或改变专业实习的时间或方式;另一方面,由法律系优秀的专业课教师,依据司法考试大纲,系统讲授司法考试涵盖的各门课程,侧重砸实理论基础;同时利用晚上或周末时间反复播放司法考试辅导的视频资料。这个阶段大约持续三个多月。再次,考前冲刺阶段。即封闭培训,时间是暑假期间。这一阶段,由学院出面,社会培训机构介入,对学生进行封闭管理封闭培训,学生一天的学习时间有十三四个小时。内容主要是视频辅导,再由培训机构聘请司法考试辅导经验丰富的全国知名教师进行面授,侧重于对法条的全面梳理。同时随时进行测验,离司法考试时间越近,测验的频率越高,使学生熟悉考试的氛围,缓解考前的紧张情绪。这个阶段大约持续三个月。

(4)取得的成绩。a.司法考试成绩统计。司法考试通过率高,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发展好。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学生毕业后一直跟我们保持联系。即便当年没有通过考试,绝大多数学生走出校门之后能自觉学习,继续参加司法考试。据不完全统计,到2015年底,历届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已高达70%以上。

b.司法考试实验班学生后续发展情况分析。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学生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的,有的从事律师工作,有的通过了公务员考试,成为正式的法官、检察官,有的进入事业单位、企业,从事法务工作,还有的考上了研究生继续深造。没有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的,借着在司法考试实验班打下的扎实的基础,绝大部分都在继续努力,有的已经通过司法考试,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有的仍然在矢志不渝,向着既定目标继续努力。

(5)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首先,学生的管理问题。学生管理是核心问题,直接影响学习效果。从整体上来说,高职学生整体的学习能力较差,自我约束力弱,但是视野开阔,思维活跃。这就给学生管理带来相当程度的困难。法律系从入学教育开始就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取进实验班,许多学生深受鼓舞,摩拳擦掌,准备一举成功。但是,班级辅导员的管理能力有差异,每个学生的学习能力不同,比较混乱的班级学生学习效果相对差一些。这是第一。第二,在第五学期,选拔出来的学生只是集中培训,日常的生活、学习仍在原来的班级,管理有一定的难度。第三,第六学期,实验班真正成班之后,学生们搬到一起集中居住,新宿舍、新同学都要重新适应磨合,需要时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尝试在新生入学时,根据学习成绩组成两个远航班(取扬帆远航之义),配备负责任、有管理经验的辅导员,以这两个远航班为基础组建的实验班的学习与管理都好于以往。但是又出现了新问题,即远航班有较差的学生,其他班也有学习好的学生,是否能否及时调换学生?如果及时调换,同样涉及住宿、学生管理等问题;如果不及时调换,可能会挫伤其他班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其次,校内培训与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有效衔接问题。校内培训集中在第五学期的晚上和周末、第六学期,主要由学院教学经验丰富、有司法考试辅导经验的专业教师承担培训任务。从六月份开始,社会培训机构进入学校,接管专业辅导培训,学生管理仍然由学院辅导员负责。这就涉及到校内外的培训如何有效衔接的问题,而校内外的培训内容是否能够有效衔接,直接关系到学习效果。因此,这项工作是实验班工作的核心问题之一。按照以前的作法,校内老师基本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俗称三大本)给学生讲解,或是以头一年某培训机构的辅导资料进行辅导,同时穿插看某培训机构的视频讲座。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不足之处是:内容的讲解会有重复,有些学得好的学生觉得浪费时间。社会培训机构有自己的培训计划。进驻学校后,不管学生先前的学习情况如何,径直按照自己的计划进行,极有可能出现培训内容的重复,导致学生重复复习。

为了有效衔接,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必须充分沟通。第一,培训机构须相对固定。培训机构的选择必须慎重,不能只关注成本,更应关注培训机构的声誉。最好选取二到三家作为候选,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再决定与哪家培训机构合作。第二,在每年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求他们提供培训计划,基本的培训大纲(留作本校辅导老师备课时参考)。第三,培训机构的选择尽量提早,要求培训机构对本校的辅导老师进行基本的培训;与辅导老师就每门课程的辅导制定详细计划,做好分工,以解决知识点重复讲解的问题。第四,在培训机构培训阶段,要求校内辅导老师跟班听课,一方面使校内辅导老师熟悉培训思路、培训方法,另一方面随时辅导,随时解答学生复习中的疑问。

最后,学校各个部门的协调问题。司法考试实验班的设立,看似是法律系为了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高学生就业层次而采取的措施。实际上,这是法律高职院校为了学生后续发展而采取的长远大计,不是单靠一个法律系就能完成的,须举全校之合力。比如,在第五学期,利用晚上和周末上课,使本该休息的教室管理者不能休息;暑假期间培训机构入驻学校,同样涉及到教室的使用、水电空调、食堂、培训机构的面授老师接送招待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学院出面进行协调。可以说,有关实验班的事情没有小事,如果疏忽可能影响授课质量和学习效果。实事求是地说,我们确实有考虑不周全的时候,比如忽然停电了,话筒不能用影响听课效果不说,仅空调停转就让人瞬间汗流浃背、难以忍耐,赶紧联系值班电工,如果恰遇电工正在处理其它问题,实验班就得停课等待……这些事情的解决需要学院的制度建设和领导的重视与督促。

三、司法考试实验班推广的重要价值

(1)拓宽法律高职院系发展路径。 我国的高职教育起步晚,人们对高职教育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高职院校的发展。尤其是法律高职院校的发展更是艰难。为了法律高职院校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拓宽学生的就业门路,提升学生的就业层次。按照中国普通人的观念,孩子上学的层次越高越好,而高职院校仅是大专层次,生怕就业时被人瞧不起。而通过几届司法考试实验班的成功尝试,我们欣喜地看到,由于明确目标的引领和严格的管理,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学生(不管是否能一次通过司法考试)就业率很高,且就业单位和就业岗位与专业基本一致。口口相传,极大地带动了招生和报到率。学院法律系的招生和就业一直走在学院的前列。在2012年学院接受评估时,评估专家和法律系老师座谈,专家最感兴趣的话题就是,为什么在全国法律系招生日渐萎缩,甚至有些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招不到学生的情况下,我院的法律系招生却频创新高?当然,功劳不能完全归功于法律系,但是,法律系的司法考试实验班给学生的后续发展搭建了新平台,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哪一个家长、哪一个考生不愿意有更好的未来呢?

(2)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创办给法律系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带来了压力,压力即动力。辅导员们工作更加认真负责,比学赶超的尽头十足,以能够做实验班的辅导员为荣。学生的学习面貌大大改观,听讲认真了,主动和老师沟通了,虚心接受老师的建议了。好多教公共课的老师由衷地赞叹:法律系的学生真不错!教师的教学目标更明确了,讲课内容与司法考试密切结合;主动找资料,甚至自费报司法考试辅导班,听听一线辅导老师怎么讲授;反复揣摩一个考点的变化……老师们更敬业了,专业水平更高了……经过几届司法考试实验班的辅导,现在法律系已经有些老师在司法考试的社会培训机构上课,且反应良好。我们的老师走出去了,既提升了自我,也扩大了学院的影响。

(3)使学历教育与职业需求紧密结合。 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时取得的是大专学历,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而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最低门槛是本科,这就迫使想进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学生努力学习,参加自学考试法律本科的学习并在两年内顺利通过10科以上。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考查内容倾向于法律职业的需求。这就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能够与法律职业的需求相结合,使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职业需求相结合。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前更準确地感知到职业的需求,从而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尽早规划,更好地促进了专业学习;司法考试以扎实的专业学习为基础。学历教育与职业需求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4)有利于学生的个人发展。三年的高职学习期间,学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同时取得大专文凭和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如果个人努力到位的话,可以一次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这样,就比本科院校的学生节约了一年时间拿到本科文凭和司法考试合格证。一年的时间会为学生赢得好多机会,比如参加公务员考试、省四级联考等。在法律职业工作中发现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则有足够的动力进一步深造。事实上,仅凭三年的大专学习、自考学习和司法考试的准备,法律知识的积累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干好法律工作,必须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和崇高的职业道德。经过法律工作实践的打磨,提前进入社会的学生越来越清楚自己的需求,从而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学习。这是从本科毕业直升研究生所不能比拟的。

四、司法考试实验班模式探索的启示

(1)以增强高职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为导向。高职学生和其他院校的学生一样,总会走向社会,但是进入社会的起点与本科院校学生不同。如何增强高职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使自己的学生即便输在了起跑线上,在以后的人生赛跑中能紧追几步,赶上或超过大部队,便成为高职学院办学首先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创办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初衷便在于此。法律高职院系学生经过苦行僧般的一年的拼搏,赢得了司法考试合格证,较之其他本科院校的学生,便赢得了提前一年进入社会修炼的时间,也就能够赢得很多难得的机会。所以,即便不创办司法考试实验班,即便不是高职法律院系,只要是以增强高职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为导向的改革,必定会受到学生及其家长的欢迎。

(2)以提升学生素质(尤其是专业素质)为核心。中国社会固然富有人情味,找工作有时也难免需要些许关系。但是,每个单位都需要有真本事的人干事,撑起这个单位。真本事、干有专长才是年轻人的立身之本。要想增强高职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必须在提升学生素质,尤其是专业素质上下功夫。法律专业的学生就是要学好法律,那么,参加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便是砸实学生专业知识、提升学生专业素质的重拳。当然,仅仅能够通过司法考试,与以后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要求还差得多。关键是,学生在复习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历练了坚韧、坚持的性格,知道了拼搏的艰辛,学会了奋斗,这是在任何大学里面都学不到的,也算是司法考试的副产品,会成为学生人生的助推剂。

(3)以学院的全面参与为保障。司法考试实验班的创办绝非一人一系之功力,其成功有赖于全学院的参与。不管是对学生专业的辅导,还是对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不管是纯粹由学校强化辅导阶段,还是与社会力量联合培训阶段,哪件事、哪个时候不是学院力量的全面支持?如果没有领导的全面协调,如果没有法律系教职工的全面投入,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后勤支援,司法考试实验班怎么会有如此的顺利?怎么会有如此的捷报频传?司法考试实验班的成绩非一朝一夕之功,也不单单靠法律系学生本身的努力,更赖于强大的政法学院的支撑!

五、结语

在我们申请课题的时候,自学考试毕业生还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我们便根据学院的实际和学生的需求,创造性地开办了司法考试实验班,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同。在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却发生了变化,我们对于以创办司法考试实验班的方式推动法律高职学生发展方式的探索也就告一段落了。但是,永远不能结束的是,以增强高职学生的竞争力为导向,以提升学生的自身素质(尤其是专业素质)为核心,以学院的全面参与为保障的,推动高职学生后续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尝试、提升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的探索,则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项目:2015年河北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法律高职学生后续发展之探索(立项编号:2015GJJG341)。主持人:王金兰;项目组成员:张东华、赵治国、张丽霞、许建苏

作者简介:张东华,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高职教育;王金兰,教授、科研处长,研究方向:民商法学、高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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