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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班车效应”还是“弯道超车效应”?

2017-05-30刘玲

中国商论 2017年24期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发展历程

刘玲

摘 要:P2P网贷是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对于其快速增长的势头以及由此引发的“金融乱象”,业内人士争议不断。一方认为这是抢座卡位的“末班车效应”;而另一方则认为我国P2P行业相较于美国,目前已实现了“弯道超车效应”。故本文通过分析两种理论产生的现实依据,并与较早发展P2P的美国相对比,试图从根源研究中美在P2P发展过程中情况迥异的原因,以期对我国下一步解决P2P“野蛮成长”所带来的问题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 发展历程 弯道超车效应 末班车效应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8(c)-173-06

P2P借贷(Peer to Peer Lending)属于民间小额借贷的一种,有起源称这种借贷方式是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创。1976年,在一次乡村调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用以支付他们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以免受当时民间高利贷的盘剥。也因此开启了他的小额贷款之路。这种不经过任何第三方机构、发生在对等主体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而成为一种个人对个人、点对点的借贷方式。但这种点对点的民间小额贷款的方式范围限制较大,形成的借贷圈子通常仅在熟人、邻里范围之内,市场规模难以发展壮大。随着21世纪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以及资信体系的建立,互联网的连接功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突破熟人圈子的限制。最终使这种古老的民间小额贷款方式逐渐演化为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基于互联网的P2P借贷应运而生。

最早P2P网贷平台的建立出现在英国,2005年3月,世界上第一个P2P网贷网站“Zopa”在英国诞生。2006年2月,美国的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成立,之后Lending Club、Kiva等P2P网络借贷平台也迅速建立。随着SEC介入到P2P的监管之中,美国P2P市场开始进入寡头式集约化的平稳发展期。但对我国而言,自2007年8月第一家P2P网贷公司拍拍贷成立之后,市场便逐渐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

国内P2P平台数量众多、规模较小,经营较为混乱,虽行业增长速度较快,但却在2015年爆发了“跑路”风波。这样的发展现状备受业内人士争议,是难以持久的“末班车效应”,还是作为后起之秀,已赶超美国的“弯道超车效应”?与此同时,对比中美两国P2P发展历程后发现,美国并未出现因发展P2P而带来的“金融乱象”,那么为什么这种P2P发展的副作用仅在中国产生?如何拨开迷雾,清晰地认识我国P2P网贷的发展现状及中美发展历程中的区别与可借鉴之处,对于有的放矢的促进其规范、健康的发展,尤为重要。

1 中国P2P的“弯道超车效应”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我国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领域的起步相比于美国而言较晚,但却做到了后来者居上,同时在P2P、网络银行等领域也具有了赶超美国的趋势。也就是说美国传统的Lending Club和Prosper商业模式已经定型,而中国作为一个后进者,利用行业发展的巨大契机,通过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反倒走到了前面,这就是所谓的“弯道超车效应”。

1.1 P2P网贷行业规模的中美比较分析

1.1.1 平台数量

美国P2P行业市场呈现集约化的趋势,至今为止,Lending Club和Prosper以占据80%的行业市场份额成为双寡头格局的两极。而我国P2P网贷行业目前正处于洗牌和转型期,新平台不断涌现,从2007年兴起至今相比于美国仍然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在绝对数量上远远超过美国,如图1、表1所示。

1.1.2 平台累计成交额

自2006年成立以来,Prosper通过持续8年的运营,截至于2014年4月,平台累计成交额达到10亿美元;而Lending Club花费时间较短,在持续运营了大约5年时间之后,截至于2012年,平台累计成交额也达到了10亿美元。

与美国两大主要P2P运营平台相比,中国的P2P网贷行业自2008年兴起以来,仅通过4年的运营,于2011年平台累计成交额达到92.5亿人民币(根据网贷之家,第一网贷的数据,由笔者计算所得),如图2所示。

1.1.3 贷款发放额

贷款发放额是平台累计应还的贷款总量,能够反映平台在一段时间内业务规模的发展情况。如果贷款发放额数值增加的速度快,则说明该平台业务扩张的速度快。

根据Lending Club 201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显示,自2007年以来,LC已成功发放了187亿美元贷款;Prosper作为第二大互联网借贷平台,自2009年到2016年3月31日,已成功促成7100万美元的贷款发放。经数据显示,中国P2P规模约为美国的7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P2P市场。

1.2 P2P网贷平台运作模式的中美比较分析

自P2P网贷的商业模式在我国出现至今,平台借贷模式的创新和探索已经发生了很多改變。一是平台模式多样,方便满足从个人到小微企业的不同投资和融资需求,促使富人金融逐渐向普惠金融转变;二是第三方独立担保平台的建立,促进了信用体制的建设与完善。这些改变整体上能更适合未来的发展,也更适合我国国情和制度背景。

1.2.1 美国P2P平台运作基本模式

(1)Prosper模式。Prosper创办于2006年,是美国最早成立的P2P网贷平台,目前也是全美第二大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依靠于商业银行的优势进行贷款销售,是“P2P+银行”的模式。其经营模式类似于拍卖,借款方通过该平台联络到愿意支付更高利率的借款人,其中依据的关键参考指标就是个人信用评分(Prosper最低限640分(由Prosper官网数据所得)。这些经过审核的借款需求放到Prosper的平台上供投资人依据自身偏好的贷款标准作出选择。而其中,并非平台直接对借款人发放贷款,为了控制风险,使平台自身从借款交易中脱离出来,其资金并不转入公司的账户而是通过一家注册在犹他州并有FDI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承保的,叫做WebBank的银行进行贷款的审核和分发,之后再由WebBank将贷款所有权卖个Prosper,而平台以出售收益权凭证(payment-dependent notes)的资金作为交易对价,具体见图3。

(2)Lending Club模式。Lending Club创办于2005年5月,是美国目前最大的P2P网贷平台。与Prosper不同,LC采取的是平台统一定价的方式来确定利率,其最终呈现在平台上的利率是由基础利率和风险波动调整浮动利率两部分构成的。LC的盈利模式同样是借助于第三方银行来转移资金,发放给借款人,而投资者则是购买以贷款为基础资产的LC凭证。在此过程中,LC向每笔成功交易的借贷双方抽取佣金及手续费,主要客户群主要建立在有债务重组需求的信用较为良好的借款人(LC最低限度信用评分为660(由Lending club官网数据所得),和拥有较高收入的投资者(至多投资个人净资产的10%)。

LC用综合信用评分来全面控制风险,它通过交易过程中独立的第三方获取客户的信用级别及具体分数,并在整个筹资过程中将具体分数持续的呈现在交易平台上供投资人参考。在这样较为严密的信用体系里,LC具体将所有贷款分为A-G五档,每档又具体分为5个级别,信用等级从A1到G5依次递减,相应地,其对应的利率水平也逐级递减,具体见表2所示。

1.2.2 中国P2P平台运作模式的发展与创新

目前,在行业汇总被广泛采用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纯线上、担保/抵押、P2B模式和债权转让(傅昌銮,2016)。由于纯线上模式平台承担风险小、借贷要求高,所以运营难度较高,在我国的实际运用并不多,所以本文侧重分析后三种运作模式。

(1)担保/抵押模式。该模式通常规定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者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资产保障(一般包括固定资产或债权资产),因而这种方式下发放的不再是信用贷款。由于外部第三方担保公司的引进以及与借款数额成比例的固定资产担保保障,相较于美国的纯平台以及“P2P+银行”的模式,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其借贷风险会显著的降低。目前,典型的采用担保/抵押模式的P2P平台包括陆金所等,见图4所示。

(2)P2B模式。P2B是一种个人对企业提供贷款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经营现状。P2B模式的特点就是单笔金额较高,通常为借款企业及其法人中短期内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一般情况下,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借款方的担保, 而P2P平台需要负责审核借款企业融资信息的真实性、信用记录以及抵押/质押物品的合法性等来综合评估借款风险,这就对平台分散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典型的P2B模式平台目前有爱投资和积木盒子等,见图5所示。

(3)债权转让模式。该模式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两方中间引入了一个中介——专业放款人,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发放贷款的速度。其获利的一般模式为:先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紧接着再使用回笼的资金重新放贷(刘静静,2014),该种模式可类比债券的证券化。该种方式多见于线下的P2P借贷平台,但其因为资金数额较大、信息沟通不够及时和透明,所以蕴含的资金风险较高。起步较早的宜信便是较为典型的债权转让P2P平台,见图6所示。

总而言之,在P2P网贷的平台数量、运营规模及运作模式等方面,中国顺应行业发展的潮流契机,对美国已实现了后起之秀的“弯道超车效应”。

2 中国P2P的“末班车效应”

在2016年之前,我国的P2P行业因其“野蛮成长”引发了诸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综观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自2007年~2014年大约经历了3个阶段,可以显示数量增长到问题爆发的发展过程。

第一阶段是2007年~2012年,其中在2011-2012年经历了第一轮爆发性增长,主要原因在于其能提供更为低廉的利率和较高的回报(冯果和蒋莎莎,2013)。而该阶段整体被称作是以信用借款为主的初始发展期。

第二阶段是2012年~2014年,在这一阶段开办平台的创业者大多从民间借贷发展而来,了解民间借贷的风险,也吸取了前期平台开办的教训,采取了线上融资线下放贷的模式,以寻找当地信用记录良好的小额借款人为主,所以被称作是以地域借款为主的快速扩张期。特别是2013年,被称为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元年”,以创新性理财工具——余额宝的出现为契机,伴以电商金融、移动支付、众筹、个性化保险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兴起,极大的促发了P2P网络借贷又一轮的爆发性增长。

第三阶段是2014年~2015年,隨着网络借贷的平台系统开发更为成熟,越来越多的竞争者涌入,线上平台为了吸引客户,增加用户粘性,其共同趋势是以月息4%左右的高额利率吸引投资人,结果自融高息的模式加剧了平台本身的风险,出现挤兑危机。以至于截至2015年末,大约1156家平台出现跑路、停业或者提现困难这样的情况,一度引起了所谓的“P2P乱象”。其中在2015年底曝出的P2P平台e租宝造成的一系列的恶性事件成为矛盾真正的激化点,最终使P2P被逐下炙手可热的关注“神坛”,趋于妖魔化。

迅猛发展的背后存在着大量伴随着快速度内生的风险。过去两年,国内每天都有数家新的P2P网络借贷公司成立,同时,平均一天不到两天就会有一家P2P平台变成“问题平台”。由图7、图8显示,问题平台在2015年底达到了最大值,占到了到当年平台总数的23.3%。有学者称,正是因为我国现在对于P2P的监管领域仍属空白,既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最低保证资本金的要求,使得现在的互联网网络借贷大多游走在灰色地段,加之高额的回报的诱惑,愈来愈多的民间资本试图抓住这个处于规范化、严格化之前的时机,凭借业务和模式的创新,增加用户粘性,迅速成长为该领域的新生力量。(李继尊,2015)这种抢座卡位的争逐景象被称作是“末班车效应”。

但是,在P2P网贷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的美国,其发展历程中却并未出现类似我国“野蛮增长”进而引发“末班车效应”的情况。因此,分析中美P2P网贷发展过程迥异的原因对于指导我国下一步完善行业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3 中美发展历程迥异的原因

美国P2P网贷的起步较早,发展较为成熟。从其2005年开始出现P2P网贷平台至今的发展过程中可知,在美国的P2P发展过程中并未出现类似我国快速发展过程中引发的“金融乱象”,为什么P2P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即“末班车效应”,仅在中国产生?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P2P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文作者试图从文化理念和社会配套设施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3.1 兴起文化理念不同

P2P这种小额贷款商业模式的兴起,最初是源于创始者希望贫困地区的居民可以免受高利贷的盘剥,是以普惠大众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后来随着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崛起,使得“闪电借款”的高效支付模式成为可能。这种结合了高科技技术手段的网贷平台,大大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高昂搜寻成本,从根本上使最初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主要优势(便捷、快速、不受地域限制)发挥到最大化,也因此缓解了人们在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生活背景下导致的消费力不平衡的问题。

3.1.1 美国:“普惠”传承为核心

美国自2005年开始兴起P2P网络借贷这种商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创始人“普惠大众”的理念,其居于主导地位的两大营利性P2P平台(Prosper和Lending Club)的核心经营理念就是使借款人享有更低的借款利率,而其打出的宣传口号也是“低利率”。例如,Prosper类似拍卖的运作模式实际上是在借款方和投资方之间搭建一个平台,供借款方找到愿意以最低利率出借的投资人,而投资者找到愿意支付更高利率的借款方,以达到互利互赢的状态。

而美国P2P行业迅速发展的另一个推动因素就是在2007年末爆发的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危机的发生伴随着信用违约率的大幅上升,为保证银行资本充足和运营稳健,国家银行纷纷减少贷款的发放比率,使得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没有办法得到满足。同时,政府货币宽松政策的推行使得银行实际利率始终保持在接近零的水平,这也为一些储户及潜在投资者的闲散资金提供了内在动因。所以,为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的P2P网贷,由于其方便和节约成本的特性而迅速发展起来。

3.1.2 中国:高额利率为诱饵

相较于美国文化传承的发展背景,中国的P2P网络借贷商业模式主要兴起于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大环境下。在该阶段,民间资本发现市场存在融资的刚性需求,而银行则因为审核手续严格、信用资产评估严谨很难满足这种需求。相对应的,投资方的身份也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从以前的“富人”转向为普通居民。伴随着理财观念的提升,投资方对于闲散资金也有了不再满足于银行固定利率的投资需求。

此时,P2P网贷平台以其低额的投资起点和高额的回报利率吸引着广大投资者,其打出的口号也是“高利率”“高回报”,在2013年网贷平均综合年利率一度达到24.93%,远远超过银行同期4.75%左右的年利率。但由于互联网上的借贷体系仍然是一个新事物,各方面的监管及配套措施还不完善,这就给予了民间原始的高利贷资本以可乘之机,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将线下的“高利贷”摇身一变成为线上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也造成了2015年彻底爆发出的P2P平台“跑路”乱象。

3.2 社会制度体系完善程度不同

3.2.1 美国征信体系健全,中国尚无完善的征信体系

完整的征信体制的建立有益于降低P2P网贷平台的风险。美国从20世纪50年的便建立起了FICO信用评分体系,对中小企业和个人层面的信用评估都比较完善。同时,在放贷审核、催收贷款、资产保全等方面也建立起了相应的打分机制,这些从信用评级到打分机制的详细统计数据也成为影响贷款方权衡收益和风险的重要依据。

但相较于美国P2P平台运作背后有征信大数据的支撑,我国P2P的发展却缺少了这一环节。而征信体制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P2P网络借贷出现诸如虚假提现、资金池及重复借贷等导致的倒闭、跑路乱象。

所以,美国是先有完善的征信机制才出现了P2P网络借贷商业模式,而中国则是网络借贷开始之后才着手推进征信机制的建立,且在短期之内无法解决征信体系的建设问题。尽管有部分拼台开始建立自用的信用评估平台,但由于缺乏专业技术和广泛的数据来源而面临种种问题。

3.2.2 美国法律制度体系全面,中国法律制度体系仍在建立

美国金融和互联网兴起较早、发展较为完善,在20世纪30年代初便开始建立了相关的证券和保险法律体系,且同样适用于P2P的营运过程。自SEC将P2P平台确立为证券的范畴,便根据《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要求其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SEC官网上查到的数据,Prosper Funding LLC在2014年3月3日到3月21的披露情况来看,其平均每天就需要按要求进行约2.1次的相关信息披露,这种高强度的披露使得行业门槛大大提高、盈利成本上升,一些竞争者或投机者也因此退出美国市场。除此之外,对于P2P违规操作的行为,也有相关法律条文和监管机构进行干预。例如,借助P2P平台进行洗钱的行为,便可以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案(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Act)的规定,对有关机构发布暂停营业令,进一步的规范了P2P运营者的行为,加大了其违法成本。

但我国在2007年P2P刚刚兴起时由于对其认识不足,一度认为不需要国家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进行监管。直至2013年P2P平台问题频发,“野蛮生长”的过程中暴露出大量的问题,此时才开始着手对其进行调研、研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2014年,我国相关部门从明确P2P网贷平台性质到定立经营红线,之后才逐渐出台各项管理意见,对投机性质的P2P民间资本经营平台进行规范。在政府严厉打击P2P行业投机倒把的风向之下,引发了“末班车效应”,使得民间资本纷纷涌入P2P平台试图在行业全面整顿和规范之前投机盈利,因此导致P2P行业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幣”的倒退现象。

所以,美国是先有较为完善的金融及互联网法律背景,才开始在P2P借贷模式进入时在原先设立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细节化规范,使得条文具有针对性,这样的建立过程在最初平台设立之时就提升了行业的进入门槛,避免了投机性行为的产生。但中国则相反,对行业特性的认识不足使其在初始发展阶段成为国家、政府和行业的三不管地带,滋生了投机成分的产生和民间“高利贷”资本进行从线下到线上的经营模式粗暴移植,这些不以长远发展为核心的投机资本才是“末班车效应”的忠实拥护者。

3.2.3 美国P2P准入及经营门槛高,中国尚处于“三无”阶段

在美国,自P2P网络借贷平台被SEC规定为类证券化经营模式后,需要交纳承担交易成本证券化的登记准入成本,价格高达400万美元。同时还需要与试推行的目标州的有关监管部门取得发售收益权凭证的许可证,至今为止,在美国仍有小部分州没有同意Prosper和LC的进入。另外,审批过程监管严格,需要律师和审计师的协助工作,对于一个还未正式营运的初创平台这又将是一笔不菲的费用。

而中国目前仍属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阶段,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注册资本金、相关审核流程及参与主体还没有准入门槛的限定,介入成本低,利于有过借贷经验的民间资本涌入。所以,过高的准入门槛有助于减少外部竞争者的进入和投机分子的产生。

4 结语

隨着2016年《暂行办法》的颁布与实施,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从2007年开始的“三无”状态(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以及之后跑路、停业整顿、提现困难等金融乱象的频发状态,逐步向规范化和理性化的趋势发展,“野蛮生长”的阶段正式宣告结束。相关数据显示,自2015到2016年,问题平台占整体平台的比例已从23.4%下降到14.1%。

未来该行业的发展趋势将逐渐回归理性,虽然“末班车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新P2P平台纷纷成立,但这种疯狂涌入该行业的现象必将随着我国法制体制的不断完善,进入门槛提高、行业标准逐步规范而渐渐冷却下来。目前经统计,行业利率已逐渐从之前50%左右回落至2015年末的12%左右,投资者对平台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的重视已取代兴起之初对高利率、高回报的狂热追求。

而伴随着规范制度的出台,无法满足监管要求的中小平台逐渐退出舞台。因为准入门槛的提高、经营成本的加大、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征信体制的建立,将阻止以投机为需求的民间资本进入。因此,通过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加大对 “末班车效应”促发因素的管控,最终实现去伪存真、由乱到治的转变,从而对发展较早的英美实现全面的“弯道超车效应”,推动P2P网络借贷行业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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