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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私人话语的公共性和私密性研究

2017-05-28许城贵

新媒体研究 2017年8期
关键词:隐私社交媒体新媒体

许城贵

摘 要 近年来由网络隐私而引发舆情爆发,以中国人民大学郝相赫被逐出师门事件最为典型,并且长期影响了社交媒体的发展。2015年9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孙家洲发表公开信,因新招收的硕士生郝相赫在微信朋友圈大放厥词,与其断绝师生关系,网络上争吵不断。新媒体环境下私人话语的私密性受到媒介公开传播的舆论影响,到底是谁之过?文章以传播学角度对该事件进行分析探讨,寻找新媒体环境下各种媒体形式对舆论影响的脉络和原因,剖析法律、道德和新闻职业准则在新环境下的约束力。

关键词 社交媒体;新媒体;隐私;媒介传播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7)08-0024-02

伴随着网络的快速成长,新媒体改变了传统构成的傳播生态,每个网民都可兼具信息生产者和传播者的特性。这主要表现在,新媒体的发展,模糊了媒体与社交工具的界限,此种语境下,“媒体”不再特指即有采编权和官方发布权的媒介机构或载体,这种媒介变革,让新媒体在社交领域个人话语的“私密性”显得尤为关注。

2015年9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孙家洲发表公开信,因新招收的硕士生郝相赫在微信朋友圈“大放厥词”,愤而与其断绝师生关系,进而引发了新媒体语境下特别是社交媒体中私人话语的公共性的讨论。

1 硕士生“被逐出师门”的传播路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孙家洲的新招硕士生郝相赫,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言论,对学术界前辈阎步克、韩树峰无端嘲讽,并使用了一些辱骂词汇。孙家洲在自己的朋友圈做出强势回应,发布一篇公开信,声明与郝相赫断绝师生关系。本来这是学生发表过激言论、导师做出过激反应的一件校园内事件,若不可挽回,则通过正常手续办理即可,至少学生被逐出师门,并非是被开除学籍。

该消息从私密的朋友圈,广泛传播到人人可点击的网络,必然需要一个传播渠道,这封公开信的“媒体来源”是一家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点墨轩艺术空间”,发布时题为《中国人民大学孙家洲教授为断绝本人与新招硕士生郝相赫的师生关系告学界朋友与弟子的公开信》,随后散布于各种社交媒体和传统媒体,私密事件曝光的罪魁祸首是自媒体。之所以说该事件是私密事件,首先内容上是牵涉个人的“逐出师门”,而非公众利益相关的“开除学籍”;其次,信息发布于朋友圈,属于私密空间;再者,当事人双方在事件中均未扮演公众角色,公开信的指向性非常明确是“学界朋友与弟子”。

2 社交媒体私人话语传播的喇叭效应

导师将学生逐出师门,在社会各界引发轩然大波,更带来立场鲜明的争吵。但多数人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私密空间的不当或劣质言论被公诸于世,是否触及了媒介传播的底线。

媒介传播是双刃剑,可以将私人话语无限放大,并公诸于公众面前,媒体记者的稿件采写中,应保证中间立场,陈述而不评论,避免倾向性;媒介传播也是大喇叭,通过狭窄渠道的信息传播,获得信息影响的放大效果,因此媒体记者不仅在新闻写作中需要多个信源的印证,更需要对关键信息多方查证,核实其真实性,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非公众事件还须征得当事人同意。

断绝师生关系事件的传播学本质,就是喇叭效应和追本溯源之间的矛盾,这个以艺术为特色的微信公众号扮演的自媒体角色,干了一件并不光彩的事情,在获得较大关注度的同时,虽然读者们看到热闹,获得了信息传播的快感,但当事人双方都是受害者,他们在获得某些认同的同时,也受到更多的诟病。

有传统媒体工作经验的人都知道,对一条敏感信息的刊登,需要再三确认,甚至某些党政新闻,还需要官方单位的审稿。对有争议性的社会新闻,写稿记者必须要采访到各方当事人,或处理该事件的官方机构,避免因信息不全面而造成不应该的倾向性,确保媒体是真实信息的传播者,与文学作品有鲜明的界限。

3 新媒体的传播道德底线下沉

香港电影《头版头条》中,“主编”的扮演者梁家辉说:“我们做传媒的,是负责监察、查证,甚至是猜,就是不负责信!”“就凭你不敢说也是一条新闻!”这句话道出了香港媒体的存在观。媒体要在采访过程中承担起十分必要的查证责任,对所报道信息进行调查取证的。

然而自媒体尚不具备这种媒体素养,博眼球和点击量是最终需求,这也是网络上出现大量虚假新闻、恶意曲解事件的原因。在事件本身中,硕士生郝相赫因自己不当或劣质的言论受害,是源于自己的个人修养、学术水平和道德素质的缺失,那么导师孙家洲则输在“胸怀里容不下坏孩子”。但始作俑者不是导师或学生,而是带来放大效应的自媒体。

与南京彭宇案的公开性不同,断绝师生关系事件的争议性有限,或者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从私密性来说,导师孙家洲很明确公开信的公开范围是学界朋友和弟子,并无社会大众。但两个事件对未来的影响,或许将有着惊人的相似。彭宇案后,某一类老人更爱摔倒了,敢扶的人却越来越少;断绝师生关系事件后,网络上最后的私密社交媒体宣告沦陷,今天出一个“点墨轩艺术空间”转载导师发给学界朋友与弟子的公开信,或许明天就会有更多的自媒体,将朋友圈的个人言论、照片、小视频发到各种网络平台,朋友圈里的朋友就像摔倒的老人一样,越来越不敢信任了,自媒体已经开始面临“人人喊打”的境地。令人忧心的是,未来媒介传播道德的底线,已经越来越深不可测。

4 新媒体的“真空红利”还有多远

学界一般将1615年创刊的《法兰克福新闻》视为第一张“真正的”报纸,因为该报有固定名称、每周定期出版一次、每张纸上印有数条而不是单条新闻,距离今天已经有500年的历史。到了讲究“快”的新媒体,内容的承载形式已经几经更新换代,按照火热的顺序,大体包括门户网站、校友录、社区(BBS、论坛)、博客、社交网站(人人网、QQ空间)、微博、微信等。伴随着一种新玩法的出现,前浪多数已经销声匿迹,网络更新换代的大潮中,硕果仅存的旧的存在形式,目前火热的只有个别实力强劲的门户网站,社交网站已经岌岌可危,微博也是日渐式微,兴衰的过程持续时间在5年左右,公道而言,微博已经临近这个5年的“寿命值”,微信的发展则已经滑过过山车的最高点,下滑是必然趋势。

每一个新的内容承载形式出现后,市场的真空为他们迎来大量用户群和效益,一旦真空接近填满,更新的内容承载形式将会出现,形成新的真空环境。新媒体的发展受制于这种变化,但真空的填满往往不是好的内容,糟粕总是在网络中占据优势,以最热门的自媒体为代表,新媒体的内容质量难持续保障、虚假信息频繁、互动性减弱,带来了客户端、公众号的黏性不足问题,这让卸载软件或取消关注成了家常便饭。某些公众号类型自媒体道德底线的下沉,将加速新媒体内容劣质的恶性循环,减弱“真空红利”的影响,一旦出现更符合大众需求的内容载体,真空红利会迅速转移。

以孙加州断绝师生关系的传播为例来看,新媒体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无论对学界还是对新闻界而言,都没有起到理性和建设性的目的,而是掀起风波,不问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对于新媒体的公信力建设并无益处,若新媒体不能学会传统媒体对传播内容的严谨态度、对事件事实的尊重、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那么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新一代内容载体,也会过快消耗掉用户的认可与需求感。

5 保护网络隐私需靠法律追责

网络暴力的伤害进入司法领域,是2007年姜岩自杀案,她自杀前将两个月的“死亡日记”发在网上,并将自杀原因归结于丈夫出轨。2008年,日记被网络疯狂转发,网友谴责丈夫和第三者,甚至上门骚扰,导致二人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当年3月,死者丈夫将三家网站告上法庭,首次将“网络暴力”和“网络隐私”推向司法领域,催生出中国网络隐私保护第一案。在几乎全民都是网民的时代,加之网络发言受约束和惩戒的力度太小,以及法不责众和占领道德高地的传统观念,隐私在网络世界并不受尊重。从法律范畴来看,泄露他人隐私不构成犯罪,而是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归民事法律的调整范畴,这让网络隐私泄露的恶意操作者有恃无恐。

应完善网络隐私范畴的立法,让隐私权在网络世界中的保护有法可依,并对泄露他人隐私者产生威慑。目前真正涉及到网络信息保护的法规是《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可是对通过线下渠道获取的个人隐私和网民发布、转发他人隐私的行为,并未做出任何约束。因此,要将公民在网络中的隐私权,与个人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秘信息、言论表達、通讯自由等相关联,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公民在网络上的隐私,防范网络暴力对人的伤害。

参考文献

[1]路鹃.网络隐私权的权益范畴及法律保护现状[J].当代传播:汉文版,2012(1):85-87.

[2]李媛.新媒体从业人员媒介素养水平探究[J].新媒体研究,2017(1):12-13..

[3]张伟.浅谈网络隐私权的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1(20)209-210.

[4]李晶晶.浅析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现状暨展望[J].中国商界,2008(7):2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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