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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育人问题的思考

2017-05-24李永莲

魅力中国 2016年33期
关键词:资助育人民办高校

【摘 要】目前,内地部分民办高校也接收了部分民考民、民考汉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且这部分学生中大多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办高校如何肩负起这部分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如何将物质资助、心理帮扶和思想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取得良好的效果,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和挑战。

【关键词】民办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育人

国家为了加快新疆各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实施科教兴疆和人才强疆战略,组织内地各高校(其中部分民办高校也参与其中)实施“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对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实行特殊政策,他们可以通过民考民、民考汉等形式进入内地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国家根据各高校的办学情况及学生选读的专业,这部分学生被分配到不同的接收学校就读,各学校分别承担着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教育任务。由于这部分学生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基础较差,他们更容易出现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所以各高校对这部分学生既要进行经济上的“资助”,又要担负起“育人”的职责。由于现在的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素质、能力”等多方面的问题较多,且民办高校的学费标准比公办高校约高出2-3倍,所以对承担合作计划的民办高校来说,对这部分学生的资助培育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因此,做好民办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育人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民办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产生的原因

1、新疆地区整体贫困。地区整体经济落后是全国范围出现贫困生现象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及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新疆地处我国西北偏远地区,其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尤其是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和教育,同内地沿海发展较快地区相比滞后很多,很多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生活相对困难,还停留在解决温饱问题上,因此他们用来培养其子女接受教育的费用很低,有些家庭甚至要举债送其子女接受教育。

二、民办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思想特征

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大多数来自经济落后和交通信息不发达的地区,尤其以南疆地区的居多,他们与汉族学生相比,其认知方式、心理特征等方面有就明显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

1、依赖心理较强,“自救“意识薄弱

新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长期依靠国家的特殊民族政策照顾,很多家庭 “等、靠、要”思想严重。这种思想也严重影响到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他们寄希望学校减免学费,或从政府和学校那里得到高额资助。但是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整体学习基础差,想要通过优异的学习成绩获得国家高额的奖学金几乎不可能。而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学生的学费收入,除了能给予少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优异的学生适当的学费减免外,大多数学生还是需通过勤工助学、社会资助或其它方式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然而有些学生缺乏“自救“意识,他们碍于面子的问题或其它原因,不愿意参加勤工助学或靠自己的努力摆脱经济困境。甚至还有部分学生将贫困责任归咎于民办高校学费太贵,他们既不刻苦学习,又不思进取,有的甚至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处罚,有的因旷课或成绩不及格而沦为留级生,这更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

三、民办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育人的思路

如何构建民办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育人新模式,如何在经济上资助贫困生的同时使其在精神上自强、自立、自信、自爱与感恩,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因此,要想促进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全面发展,顺利成才,民办高校在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方面实行“两手抓”, 以“经济支持”为基础,以人为本,帮助他们解决由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素质、能力”等多方面的问题。

四、构建多元的“经济支持”模式

1、精准区分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贫困程度

民办高校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90%以上是贫困生,但是贫困生中有一般经济困难、特殊原因经济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要想使极需资助的贫困生获得最及时、力度最大的资助,民办高校需精准区分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贫困生的贫困等级,多渠道了解贫困生实际情况。目前确定贫困生的多数做法是让其出示生源地政府的贫困证明,但实际情况是只要写申请的学生都能拿出贫困证明,因此贫困证明不能作为其评判依据。因此,民办高校要与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的生源地及初中、高中学校进行联系,明确了解和登记好这些学生的家庭贫困情况,包括贫困程度,造成贫困的原因等,如有可能,最好能建立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延续一体的贫困生家庭状况档案。以便于做到资助精准,扶贫得力。

2、以人为本,促进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全面发展

(1)经济帮扶与思想引领相结合。将思想道德教育渗透于助学全过程中,实现在助困中育人。为避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等、靠、要”的思想,对他们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还培养他们自立自强的品格。如果对他们只是强调物资资助,这种“等、靠、要”的思想将会越来越严重,随着校内贫困生人数的增多,民办学校助困压力也会愈来愈大。因此,学校在给予他们资助的同时,要教育他们学会“自救”,鼓励他们主动参加勤工助学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让通过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报酬,使他们心理上不再有被施舍的感觉,有利于帮助他们克服自卑感,培养自尊心和自信心。

(2)心理帮扶与自我调适相结合。解决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心理贫困问

題首先是要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的心态。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院(系)的心理成长辅导室和班级的心理心理委员需跟踪了解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的心理动态,对他们学习、生活中的疑惑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励志成才报告等活动,引导他们不以富为荣,不以贫为耻,以平等、自信的心态融入大学生活。帮助他们学会自我调适,把困难当成磨练自己意志和毅力的宝贵财富。

(3)社会实践与全面成才相结合。通过组织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开展以“感恩、诚信、公益、环保、励志、成才”为主题的社会实践,引导他们走出校门投入社会锻炼,服务他人,从爱的受体转变为爱的载体,教育他们理解爱、培育爱、传播爱;通过开展“助研、助管、助教”活动,锻炼他们的学习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他们的专业技能,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成长为全面、优秀的成才。

本论文为湖南省学生资助研究会201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研究课题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永莲 硕士研究生 教育学原理 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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