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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发展模式探究

2017-05-23周叶林

现代农业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发展模式农产品

【摘 要】本文主要从湖南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现有的经营模式分析入手,從产地交易模式,价格形成机制,结算模式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湖南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交易模式的改革应该从创新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投资主体,确保公益特性,创新交易模式,引入拍卖模式,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科技的应用等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发展,以更好的为湖南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关键词】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发展模式

[Abstract]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hunan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ing market analysis of the existing business model of origin from the trading patterns of origin, price formation mechanism, the settlement pattern and so on several aspects carries on the analysis, and based on this, advances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of hunan origin market transaction mode of reform should be from the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ing market investment main body, ensure public welfare characteristics, innovation trading pattern, introducing the auction model,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and the applic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rom several aspects such as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better service for hunan agricult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Key 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e market for producing goods; Development model

【作 者】周叶林(1979—),女,湖南湘乡人,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副教授,管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市场营销管理。

【基金项目】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2015年课题《湖南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建设研究》(2015ZZ062)阶段性成果。

1 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模式的界定

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是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发展过程中各个要素的高度概括性描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是指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主体所采用的价格形成方式及交易形式,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流通中的地位、投资主体及投资目的、市场管理制度及体系、交易模式及结算模式等。美国模式和欧洲模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是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多主体参与,通常由当地政府提供土地和部分资金,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出资建设,甚至市场建设的配套工作也是由政府完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被完全定位为公共设施,其投资主体与管理主体都是相分离的,美国模式和欧洲模式的管理主体都是政府管理机构、职业经理人;日本模式也是以政府投资为主,管理主体是管理委员会、职业经销人[1]。因此,它们的投资目的都是非营利性质。中国农产品交易市场投资主体是多元化的,包括地方政府,企业,甚至还有个人,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是以赢利为目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交易模式主要从价格形成机制,交易主体,结算方式三个方面来体现。

2 湖南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现有的经营模式

湖南目前较具规模的有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有29个,这些现有的交易市场主要的经营模式如下:

2.1产地交易模式

从交易主体来看,分为交易双方直接交易、委托交易以及中介组织交易。交易双方直接交易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只存在买方和卖方,不出现第三方且交易只在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交易模式;委托交易是指在买方和卖方之间存在第三方交易主体,由卖方委托第三方把产品销售给买方的交易模式。中介组织交易是指通过买方和卖方之间的第三方人员或机构进行转卖的交易模式[2]。几乎所有的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都包括:作为生产者的农民,进行农产品经销的中间批发商、零售商、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绝大多数的交易方主要采用现货交易的方式进行。通过对农产品的预先定制,或者直接通过交易市场的现场交易,这是湖南目前绝大部分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的交易模式。但是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这些年,湖南的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开始迅速的采用网络平台进行交易,例如农村商贸综合服务平台86077.com,湖湘商贸,云采惠等众多的电商交易平台的成功运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与市场需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雏形,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这对传统的交易模式是一种补充与创新,完善了湖南农产品交易的渠道,提升了交易能力。

2.2价格形成机制

从价格形成的角度来看,分为协商交易、协议交易、固定价格交易、竞拍交易。协商交易是指交易主体之间通过协商而确定最终价格的交易模式,通俗地讲即“讨价还价”。协议交易是指交易主体之间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交易的模式,包括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卖方一旦确定了价格之后,不会因为买方的不同而浮动价格,即通常所说的“明码标价”。竞拍交易是指让交易主体公开竞价,最终将产品卖给最高应价者的交易模式[3]。从交易形式来看,分为面对面交易、电话交易、网上交易(电子交易)。面对面交易是指交易主体在买卖现场,对产品价格、质量、数量等进行现场沟通和交流后完成交易的模式。电话交易是指交易主体之间通过电话沟通完成交易的模式。网上交易是指交易主体通过邮件、供求网站、网上交易中心等电子化平台达成购销意向,并采用网上转账等电子化手段完成交易的模式。目前湖南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尚未建立价格拍卖机制,主要的价格形成机制还是市场竞争,供求关系以及政府的计划主导这几种价格形成机制为主。当经销商与生产的农民签订农产品收购合作协议,价格属于双方提前议定,如果交易双方没有事先的合作关系,双方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根据当年的产品供应和市场行情来确定。关系到人们生活的主要的粮食,主要蔬菜的价格则会适当的接受政府的价格调控。

2.3结算模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结算模式主要包括支付手段和结算方式。支付手段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结算方式分为统一结算和非统一结算。从支付手段来看,目前湖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采用现金结算。随着电子化交易手段的实施,湖南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始大规模运用非现金结算。由于农产品交易市场主体分散多样化,加上非公益性的特性,尚未实现统一结算。

3 湖南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的发展模式探究

3.1创新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投资主体,确保公益特性

湖南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投资主体大部分是政府投资建设其基础设施,例如,交易场地土地的划拨,交易基础设施的建设等一般都由政府投资兴办。具体的交易场所的运营一般交由经营单位负责,例如红星农产品交易大市场,政府主导建立,由长沙红星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市场经济为主导,主导市场交易价格与供应。这些年来,消费者更多的感覺到农产品物价上涨过快,农产品品质得不到有效保障,农药残留过高等一些问题,作为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主导当地市场的农产品供给,应该承担稳定价格,保障供应,更多的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公益特性。这就要求政府和投资单位共同投资兴建农产品交易市场,既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计划经济的作用,在国家遇到自然灾害、重大公共事件时,充分发挥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政府主导特性,有效保障农产品的供给。

3.2创新交易模式,引入拍卖模式

目前湖南农产品交易模式主要采用协议模式来确定双方的交易。湖南农产品优质品牌,优质农产品资源还是比较多的,可以在优质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建立拍卖机制,引入农产品拍卖模式。竞拍交易是指让交易主体公开竞价,最终将产品卖给最高应价者的交易模式。近两年来,农产品拍卖开始出现成功案例,例如:海南农垦局今年比较成功地组织了一次预拍卖。局下属农场让员工分包种植,农场作为第三方组织营销,招揽各地水果企业集中竞拍,完成预销售;荔枝成熟时,农场统一品牌,分级包装,最终如期完成交易,收购价格高于平均市场价格。这大概也是国内农产品少有的一次比较成熟的有组织的产地联合拍卖交易,越过了农批市场和产地中间商。另外,根据2014年拍卖业蓝皮书,2014年,全国农副产品拍卖业务成交24.1亿元,同比增加15.9%;云南鲜切花专场拍卖年成交4.39亿元;福建茶叶拍卖攀升到4.1亿元。此外,江苏南京的水产拍卖、山东烟台的苹果拍卖、山东菏泽的药材拍卖、洛阳的牡丹拍卖等等都在2014年有所进展。云南小粒咖啡生豆拍卖也正式启动。2014年下半年全国首家外商独资农产品拍卖企业正式入驻上海。借鉴别的省份的成功经验,湖南优质农产品也可以采用这种拍卖的模式,跨越中间环节,直接交易,获得更高收益。

3.3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科技的应用

湖南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建设,要与创新的交易模式,交易方式,结算方式相适应,就应该在基础设施方面做好配套的改革与创新建设。其一要建立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做好冷链物流,确保农产品的品质保障,为农产品的进一步深加工提供条件。其二,应该大力发展交易市场的市场信息传输和网络系统的研究和设计,做到信息系统的多功能性和兼容性,为电子交易方式的发展,网络拍卖等的实施提供条件。

参考文献:

[ 1] 马增俊.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模式及定位[J] .中国市场,2010(4).

[ 2] 周小敏. 新时期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研究[ J] 现代商贸2011,(4).

[3] 梁筱筱. 浅析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 J] 中国商贸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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