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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车难”如何破局

2017-05-17云贺

财经国家周刊 2017年9期
关键词:破局停车位车位

云贺

造成我国城市“停车难”的原因复杂、涉及主体众多,破局也非一朝一夕。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一路飙涨,城市“停车难”问题也日益凸显:车位缺口不断增大、公共停车场建设滞后、乱停车现象屡禁不止等,已成为掣肘城市发展的顽疾。

在此情况下,如何破局“停车难”成为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道考题。

“停车难”已成城市顽疾

当前,我国汽车产销量由爆发式转向稳步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94亿辆。与此同时,城市停车位供不应求现象愈发凸显。

据欧美发达国家经验,城市小汽车保有量与停车位数量配比应在1:1.3左右。而如今我国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这一比例分别为1∶0.8和1∶0.5。照此推算,目前全国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

城市停车资源还呈现出分布不均的特点。例如,多年前的停车规划用地,有些由于需求不足渐趋荒废,有些甚至长年被小商小贩非法占用沦为“摊位集市”。

而在老旧街道小区、泊车换乘地区(如地铁站附近)以及学校周边等,由于在用地规划之初没有预留充足的停车用地,停车资源严重匮乏。

潮汐车流还使“停车难”问题呈现出动态特征。例如,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夜间时段中心商务区的写字楼、商场周边停车场空空荡荡,而住宅区周边的路边停车位却是“一票难求”;白天工作时段,随着大量车流涌向中心城区,城内外停车景象再次呈现“两重天”。

更重要的是,各地停车乱象已成为城市顽疾。一方面,被层层转包的停车场疏于管理,停车安全难以保证,车辆被砸、车内物品被盗、乱收费现象屡见报端。

另一方面,路边违法停车现象严重。即使是在那些有空置收费车位的区域,由于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许多车主也会抱着“习惯免费停车”的侥幸心理,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甚至车行道边随意停放车辆,严重影响城市环境与交通秩序。

原因复杂、主体众多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关注城市停车问题。2015年,多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题。

实践方面,据发改委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新建停车场项目约1.2万个,新增停车位约54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约200万个。北京、上海等城市近年也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试点路側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建成“错时共享停车”示范点等。

但是,造成我国城市“停车难”的原因复杂、涉及主体众多,破局也非一朝一夕之功。总的来看,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方面:

车位配建标准滞后。部分城市主管部门担心放开社会资本新建扩建停车场地,可能会激发居民买车热情,加速本地汽车保有量飙涨趋势,从而加剧城市交通问题。

然而,这种担心忽视了我国大部分城市车位配建标准相对滞后的事实。虽然我国已位列全球汽车产销大国,但是大、中城市车位缺口越来越大,车位配比远落后于纽约、东京等发达国家大城市,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行业投资前景不明。由于当前我国停车泊位存在缺口,建设需求规模巨大,中央也曾明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市政设施,可在现实中,停车行业前景却并不明朗。

一方面,只有性质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公共用地,才能获批建设停车场。一旦土地被规划为“代征绿地”等用途,则很难改变其性质,也就无法完成立项建设等审批手续。

另一方面,除了“划线停车”的路侧泊位,停车场建设的投资回报周期一般较长,特别是对于立体停车楼等前期投资巨大的项目而言,一个车位想要收回成本至少需10年以上,导致社会资本投资热情不高。

监管缺位执法不严。当前,一些有经营资质的公共停车场已被层层转包,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不管黑车白车、只管挎包收钱”现象普遍,不仅停车安全难以保障,大笔停车费用更是去向不明。同时,由于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大量车辆长期违规停放,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等违停区域。

广泛借鉴、多措并举

“停车难”不仅关乎民生,更是制约城市交通发展、构建成熟汽车社会的瓶颈问题。未来,我国应广泛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多措并举破局城市停车难题。

一是科学规划建设。相关部门在规划审批停车场地时,可综合考虑包括当地经济增长、道路交通和人口分布状况、居民出行偏好等要素,科学规划和计算包括公共、路侧、配套等各类停车位的地点位置及数量配比。同时,将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大交通发展规划中,通过鼓励在地铁站周边建设P+R(驻车换乘)停车场,实现多种交通出行方式无缝精准对接,改善居民出行体验。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停车有序、违停重罚”的总体原则,加大路侧违法停车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于妨碍主干道交通、间接造成车辆事故的违停车辆,建议综合利用罚款、扣分等惩处手段,提高处罚标准。同时,彻查“有资质、乱管理”、“无资质、乱收费”、“有土地、乱挪用”的停车场地,以保障车主合法权益和停车资源合理利用。

三是规范收费机制。占道停车位属于城市公共资源,经营费用应纳入政府财政收入,以用于后续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泊位收费标准应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公众明确收费标准、提供统一票据、公示收支去向。

此外,要将收费机制作为配置路侧有限停车资源的手段。这方面可参考美国道路沿边“彩色划线”的停车经验,按照不同开放时段、停放时长和车辆类型,细化分级收费标准。

四是推进停车产业化。借鉴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加大停车行业市场化发展程度,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的社会资本提供优惠便利政策,包括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简化用地审批手续等。同时,完善招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经营企业资质门槛,培育专业化的停车管理企业。

五是加强停车智能化。建立停车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实时更新空置停车资源,消除供需双方信息壁垒;推广路侧咪表停车系统、车牌识别系统、车位占用状态识别、手机自动缴费等技术的开发应用,不断改善居民停车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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