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官办社会组织改革
2017-05-15马庆钰
当代工人·精品C 2017年2期
关键词:改革
马庆钰
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围绕利益增减的深层次矛盾明显趋于显化和锐化。与权力主体相关的一系列体制内的角色开始成为改革的主要目标,比如针对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的改革,针对国有企业独占和垄断的改革,以及今天论坛所讨论的针对大型行业协会政社不分的改革。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权力主体自身或者直接利益相关者“自我割肉”和“自我涅[木][般]”的过程,难免痛苦不堪,避重就轻,甚或牵强陈辞,消解变通。时至今天,国家改革必须要突破“天花板”,进入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空间。为此,新一届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提出要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出要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则明确要求行业协會要限期实现“脱钩”,所有我们体制内外的各类主体,包括我们行业协会商会等,一定要克服自我利益的局限,站在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高度,紧跟中央部署,执行改革政策,端正改革心态,落实改革举措。我作为今天会议上少有的几位“第三方发言”者之一,想谈谈我对于与政社分开直接相关的“官办社会组织改革”问题。
1.官办社会组织的特征和范围
所谓官办社会组织,其特征主要是“具有官方编制,依靠官方财政,接受官员领导,体现官方功能”。也就是说,它们有社会组织的称号,却由党政和其他权力机关直接经办或者具有浓厚官方色彩或者背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