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05-06闫红锁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36期
闫红锁
摘要: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审计目标上改变了以往以查处问题为主的观念,从项目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投资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应对,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审计;监督;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240-01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主体不清
主要是审计机关的监督对象,是针对建设单位,还是包括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在内的全部单位概念不清。
2.审计监督约束不力
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
3.用传统财务收支的老观念对待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表现在审计内容比较简单,重项目资金,轻项目程序;重核减工程款,轻项目整体效果和效益。主要还是围绕财务收支来进行,注重了真实性和合法性,没有按照审计工作发展要求重视项目绩效。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涉及十一个方面的内容,可是我们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往往是用财务收支审计的老观念来对待投资项目审计,大多的审计都是重点围绕工程造价来进行,姑且不论我们系统里面这方面的人才比较缺乏,尤其是县级审计机关,单就工程造价来说,国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