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全民性及实现机制
2017-05-06叶榅平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自然资源
摘要: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全民是国有自然资源的最终所有者,然而,在实践中,作为国有自然资源真正所有者的“全民”却在国家所有权行使中缺位或虚置,其共同意志和公共利益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中难以得到有效体现和保障。因此,要健全和落实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首先必须充分理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全民性及其意义,保障全民真正成为享有和行使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彻底解决国家所有权主体虚置所产出的问题,实现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宪法价值和目的。
关键词: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所有权主体;全民性
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7)02-0057-06
引言
在黨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两个《决定》中,中共中央都明确提出并阐述了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法治建设目标和要求,这是党从基本国情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在自然资源立法目标与定位已经明确的情况下,如何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就成为当前法治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重大课题。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我国产权保护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意见》也进一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笔者认为,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背景下,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是国家所有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