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四张面孔”:新媒体环境中著作权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17-04-22刘丽英陆琳
出版广角 2017年4期
刘丽英+陆琳
【摘 要】 2016年年初,《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的作者张宏杰在互联网专栏写作服务平台“腾讯大家”上发表了基于该作品著作权纠纷的批评性长文,将著作侵权矛头指向责任编辑吴怀尧、出版方果麦文化及其董事长路金波,引发各方在微博平台上的交锋论战。文章根据四方公开发布的信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条文展开分析,认为在当前的新媒体环境中,出版产业链各方在出现著作权纠纷事件时,更愿意通过自媒体或社交媒体平台来争取舆论支持,由于表述和立场等方面的分歧,很容易出现著作权保护上各方权利和责任不对等的问题。
【关 键 词】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著作权法;著作权人;新媒体论战
【作者单位】刘丽英,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陆琳,华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解决我国著作权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但在新媒体环境中,由于作者、出版人、出版公司之间存在利益、立场、观念等方面的分歧,导致各方在维权过程中,不得不面对法律、人情、舆论等复杂交错的因素,虽言不齿却又疲于应对。
2016年1月27日,由于不满果麦文化在出版运作《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以下简称《面孔》)过程中对著作权人相关权益的侵犯,著名作家张宏杰在新媒体平台“腾讯大家”上发布了长达七千余字的长文《我与著名出版人L之间的故事》,引发了作品责任编辑、出版方及出版方董事长在自媒体平台上的反驳与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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