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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沙、南沙群岛收复与二战后的国际新秩序

2017-04-22宣政李明波

当代世界 2017年4期
关键词:南沙群岛西沙南沙

宣政+李明波

二战后所形成的雅尔塔体系,对西沙、南沙群岛的归属作出了明确的法律安排。基于此,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然而,近年来在越、菲等南海沿岸国推动下,在美、日、印等国的介入下,南海问题日趋朝国际化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中国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强调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成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重要力量。

近代以来,殖民者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侵略,遗留下许多历史问题,目前牵涉到除中国(包括台湾)外,还有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以及文莱。美、日、印等国也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插手南海主权和经济相关领域的争端,使得西沙、南沙群岛争端成为世界上最复杂和涉及国家最多的争端之一。

收复西沙、南沙群岛是中国对战后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

现代国际体系自17世纪产生之后,经历了拿破仑之后的维也纳体系,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凡尔赛体系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雅尔塔体系。

一、雅尔塔体系对西沙、南沙群岛归属的安排

二战后,雅尔塔体系有了相当的调整,但总体来说,其旨在遏制德日军国主义复活的制度根基及由此形成的地缘政治格局基本沒有改变。特别是在远东地区,构成雅尔塔体系的制度要素和大国保障远东和平的法律责任没有变。例如,俄罗斯仍然继承《雅尔塔协定》赋予苏联的占领日本北方四岛的权利;美国军队仍然驻扎在冲绳岛;中国被恢复并确认的对台湾的主权的法律地位没有改变;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法理也没有改变。如有违反,目前的亚太地区和平就会失去《雅尔塔协定》的法理基础。

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拥有主权是不争的历史事实,而且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从历史角度看,中国最早发现、开发经营、管辖西沙、南沙群岛。法国和日本的殖民侵略先后遭到失败。二战后,中国政府收复南海诸岛,并以九条断续线明确界定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对断续线范围内的历史性权利。[1]从法理角度看,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的发现权、持续设置管理、国际社会及相关争端国的承认,进一步确认了中国的岛屿主权。针对他国抗议,中国历届政府通过主权宣告和军事驱逐行为,强化了自身的岛屿主张。这些都无可辩驳地证明了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历史主权和海洋权益主张。

二、二战后国际条约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

二战后的主要国际条约有《开罗宣言》《波斯坦公告》《旧金山和约》和《日华条约》。1943年《开罗宣言》宣布,盟国进行战争的宗旨之一是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2]当时斯大林也表示完全赞同这个宣言。1945年《波斯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3]。

日本占领台湾期间(1939—1945年),曾把西沙、南沙群岛等南海诸岛划归台湾管辖,隶属高雄县[4]。1951年《旧金山和约(草案)》规定,日本放弃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一切权利,但避而不谈归还主权问题。为此,中国政府外交部长周恩来发表声明指出,这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1952年,日本与“台湾当局”签订《日华条约》规定:“兹承认依照公元1951年9月8日在美利坚合众国旧金山市签订之对日和平条约第二条,日本国业已放弃对于“台湾”及澎湖列岛以及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权利、权利依据要求。”因此,对《旧金山和约》不明确的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补充解释。1992年起,海峡两岸达成“九二共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因此,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属于中国,两岸具有共识。

三、二战后中国政府收复西沙、南沙群岛等南海诸岛

中国政府(原国民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于1946年9月至1947年3月接收了南海诸岛,并完成了一系列宣示主权的法律程序。[5]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部分东南亚国家开始觊觎西沙、南沙群岛创造了有利条件。菲律宾1970年侵占马欢岛,成为二战后最早侵占中国南海南沙群岛范围内岛礁的国家。1973年,南越派兵侵占了南威岛、鸿庥岛等六个岛屿和沙洲,并公然对整个南沙群岛及所属海域提出领土、主权要求。

1974年1月,中国海军(南海舰队)收复西沙。当时中国处于“文革”时期,没有继续扩大战果。1988年初,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求,中国在南沙永暑礁上设立了海洋观测站,同时进驻永暑、华阳、南薰、东门等礁。同年3月14日,中国与越南海军在南沙群岛的赤瓜海域发生武装冲突后,中国海军进驻赤瓜礁和渚碧礁。1995年2月,为改善南沙驻守态势,中国海军进驻美济礁。之后,中国海军实力迅速增强,越、菲、马等国摄于压力,停止了侵占岛礁行动。目前,南沙有人驻守岛礁共51个,其中越南侵占29个,菲律宾侵占9个,马来西亚侵占5个,中国驻守8个(含台湾海军驻守的太平岛)。

二战后西沙、南沙群岛争端的历史延续

近年来,越、菲、马等国在南沙的侵权活动从未停止过,持续加大对南沙已占岛礁和海域的管控,加快资源掠夺步伐,不断炮制南沙主权法理依据,阻挠破坏我国在南沙的生产开发活动。究其原因,要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谈起。

一、西沙、南沙争端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立即宣示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退守台湾的国民党政权也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宣布拥有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1955年成立的南越当局(越南共和国),基于法国1931至1939年对西沙、南沙群岛殖民统治[6]的继承,也曾声称对西沙、南沙群岛拥有主权。当时,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则未提出任何主权要求。总之,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除了南越当局外,没有其他国家对中国政府拥有西沙、南沙群岛持有异议。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后,西沙、南沙群岛地区面临的形势发生了变化,主要源于丰富的油气资源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从经济上说,联合国亚洲暨远东经济委员会1968年的勘察报告指出,南沙群岛东部和南部海域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这引起了周边多个国家的觊觎。特别是1973年的世界石油危机,更强化了南沙油气资源的重要性。从法律角度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洋上的一座小岛可拥有自己12海里领海,还有12海里毗连区的管辖权,甚至拥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虽然公约迟至1982年才最后达成,但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南海周边各国普遍认识到通过占领岛屿的手段可极大扩张其海洋权益。基于上述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考量,20世纪70年代后,越、菲、马等国纷纷出兵占领南海诸岛,西沙、南沙主权争端开始出现,特别是南沙群岛争端开始凸显。

二、越、菲、马、文莱与中国的西沙、南沙主权争端

1974年以前,越南历届政府从未对中国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提出过任何异议,无论在其政府的声明、照会里,还是在报刊、地图和教科书中,都正式承认西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7]197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统一越南全境后,改变了其一贯承认西沙、南沙群岛属于中国的立场,转而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进而对全部西沙、南沙群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其主要“依据”见于1979年8月7日(声明)、1979年9月28日(白皮书)、1980年2月16日(声明)、1982年1月18日(白皮书)。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越南人很早就发现了西沙、南沙群岛,有充足的历史和法律文件证明越南对西沙、南沙群岛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二是1943年《开罗宣言》列举了日本应归还中国的领土,未提及西沙、南沙群岛;三是《旧金山和约》会议上,越南声明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属于越南,未遭任何反对或保留;四是安南(法属殖民)政府和西贡政府皆以越南“长沙群岛”名义对西沙、南沙群岛实施主权管理,越南通过1954年《日内瓦协定》从法国继承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

菲律宾主要通过国内立法的途径,对黄岩岛、南沙群岛大片海域提出主权要求。特别是1961年第3046号共和国法令、1968年第5446号共和国法令和1978年第1596号总统法令宣布了一些海洋立法,使其在南海的权利主张范围和对中国南沙权益的侵犯都仅次于越南。菲律宾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主张,主要基于三个方面:一是《旧金山和约》只规定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的权利、名义和主张,盟军并没有解决这些岛屿的归属问题,仍处于盟军托管状态,应该平等地开放给菲律宾国民或盟军成员国;二是菲律宾在南沙占领的是“无主地”,不属于任何国家,可通过占领而获得这些岛屿的主权;三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距离菲律宾最近,而距离其他国家较远,基于地理邻近和国家安全需要,理应归菲律宾所有。

马来西亚、文莱等国,以现代海洋法上的一些制度作为依据,对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提出了主权要求。早在1968年,马来西亚就将南沙群岛8万多平方公里的海域划为矿区,出租给美国壳牌公司钻探,至今仍在南沙海域进行非法钻探和开采活动。1979年12月,马来西亚公布官方大陆架地图,该图将南沙群岛南部岛礁(包括12个小岩礁和环礁),划在其大陆架外部界限以内。1984年1月1日文莱独立后,对南沙群岛南部的南通礁提出权利要求,1988年出版的地图表明其大陆架主张超过南薇滩。1982年文莱颁布200海里渔区条例,同时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该区域与南沙群岛的最南端部分相接触。

三、东盟合作安全体制与中美日印的大国平衡战略

成立于1967年8月的东盟,受当时两极格局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反华防共也是其成立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是东盟成立多年来在安全上依赖西方的原因。在东盟看来,中国强大不可避免,有可能成为东盟地区安全的威胁,为弥补单个力量的不足,东盟采取了集团外交的方式与中国抗衡。

除了合作安全体制外,东盟还实行大国平衡战略。在政治上,中、美、日、印四国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牵制,可使东盟在东南亚地区的多边安全对话中起主导作用。东盟需要利用这个掎角之势,来实现其地区安全。东盟可利用中日美力量对比不利于中国的一面,促使中国加入多边安全对话,又利用美日欲将中国纳入国际社会的政策,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以对抗美日支配东南亚的企图;必要时还可以拉入印度,起平衡砝码的作用,以确保东亚的战略均势。这种保持均势的政治意愿旨在实现东盟的地区安全,但同时又以东盟的安全和稳定为前提。在东盟地区安全稳定受到某种威胁的时候,东盟则有可能放弃保持均势的努力,把砝码更多地向一方倾斜。

西沙、南沙争端的复杂性在于,一方面,越、菲、马等国对中国经济和海上力量快速发展的危机感增强,在力量对比日益悬殊的情况下,亟需借助美日印等国家的力量与中国政府抗衡;另一方面,美国出于维护其全球霸权地位的战略考虑,视中国为主要战略对手,不断加大对中国的防范和遏制力度,需要借助越、菲、马等国的力量插手南海问题。这两个因素相叠加,就使得越、菲、马等国与美、日、印等国一拍即合,导致南海问题国际化趋势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

未来世界和平的展望

中国正集中精力于经济和社会建设,在“一路一带”倡议下经略南海,是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中国在捍卫西沙、南沙主权方面受到与南海周边国家及西方大国关系的制约。

一、中国政府致力于和平解决南沙争端,维护与西沙、南沙争端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政府在“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外交方针指引下,通过“睦邻、安邻、富邻”的务实外交和“一带一路”倡议,正努力促进东亚地区实现更大程度的经济合作、安全合作和政治合作,必将对实现和谐南海产生深远影响。

近年来,中国采取派渔政、海监船只巡逻南海,利用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有关机制阻截東南亚有关国家提交的侵犯中国西沙、南沙海域权益的有关申请,使其不能进入实质审议程序,重申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能够有效阻止东南亚有关国家对南海的觊觎。从长期看,中国政府仍需要以负责任的大国方式行事,与有关国家一道追求南海地区的和平、发展、共赢。

构筑南海地区安全,应由有关各方积极努力、一致行动,和中国一起采取实质性措施共同维护南海地区安全,以营造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来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西沙、南沙争端的和平解决。近年来,中国在南沙进行岛礁建设,是在自己的领土上开展的,完全合情合理合法,除了完善必要的防御设施外,更多的是建设民用设施,可以向包括周边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提供更丰富的公共服务产品,更好地履行海上搜救、海洋科研、气象预报、环境保护、航行安全等方面的国际责任和义务[8]。有关国家应该转换不合时宜的“冷战思维”,摒弃别有用心的“中国威胁论”,通过搭建利益共享平台来缔造共同安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时代里为整个人类文明和世界和平做出贡献[9]。

二、中国海军是维护海洋安全、保护海上贸易、应对海难灾害、促进交流合作的重要力量

长期以来,中国海军坚持开放合作,加强与各国海军的沟通交流,不断深化高层互访、舰艇访问、联合巡逻、联演联训和人员往来,为加深战略互信、促进友谊合作贡献了中国力量。近年来,中国海军积极履行负责任大国海军义务责任,精心组织了亚丁湾反海盗护航、马来西亚失事客机搜救、马尔代夫紧急送水、菲律宾台风灾害救助、叙利亚化武护航、利比亚和也门撤侨、海外医疗服务等人道主义救援行动,为维护世界海洋安全、履行国际义务展现了中国担当。

南海拥有众多重要的航行通道,有关航道也是中国对外贸易和能源进口的主要通道之一,保障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维护南海海上通道安全对中国十分重要[10]。中国尊重和支持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愿与其他沿岸国和国际社会合作,维护南海国际航运通道的安全和畅通[11]。中国愿同有关直接当事国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包括在相关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争取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中国海军倡议,在西南沙群岛问题上,以尊重历史为先,以维护稳定为要,以增进互信为本,以深化合作为衢[12]。具体而言,一是要以史为鉴、以史为据,遵守战后秩序,理清来龙去脉,通过协商谈判推动问题解决,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地区安宁环境,避免重蹈战争覆辙。二是坚持管控风险,南海生乱生战的最大受害者是周边地区和国家,防止误解误判、擦枪走火,避免矛盾争端复杂化、扩大化、国际化。三是密切军队高层互访,不断扩大各国军队领导人之间的信任共识,加强对话磋商,建立军队政策部门交流机制,探讨危机管控和安全合作的方法举措。四是维护海上战略通道安全和维持海洋秩序,加强海上安全协作,强化情报信息交流共享,共同合作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活动,拓展合作内容领域,加强专业交流,提升海上联合行动水平,提高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

三、国际形势继续深刻演变,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随着世界经济和战略重心加速向亚太地区转移,美国继续强化其地区军事存在和军事同盟体系。日本积极谋求摆脱战后体制,大幅调整军事安全政策,国家发展走向引起地区国家高度关注。个别海上邻国在涉及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采取挑衅举动,在非法“占据”的中方岛礁上加强军事存在。一些域外国家也极力插手南海事务,个别国家对华保持高频度海空抵近侦察,海上方向维权斗争将长期存在。

随着国家利益不断拓展,国际和地区局势动荡、恐怖主义、海盗活动、重大自然灾害和疾病疫情等都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海外能源资源、战略通道安全以及海外机构、人员和资产安全等海外利益安全问题凸显。在可预见的未来,总体和平态势可望保持。但是,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将有新的发展,各种国际力量围绕权力和权益再分配的斗争趋于激烈,恐怖主义活动日益活跃,民族宗教矛盾、边界领土争端等热点问题复杂多变,小战不断、冲突不止、危机频发仍是一些地区的常态,世界依然面临现实和潜在的局部战争威胁。

总之,当今时代,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责任编辑:张凯)

[1] 吴士存著,《南沙争端的起源与发展》,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0年版。

[2] 世界知识出版社编著,《国际条约(1934-1944)》,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 ,第407页。

[3] 世界知识出版社编著,《国际条约(1945-1947)》,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

[4] 1930年9月30日,日本军队驱逐法国人占领南沙群岛后,日本政府正式宣布占领西沙、南沙、团沙群岛等3个群岛,并将其改名为“新南群岛”,划归台湾总督管辖,编属于高雄市。

[5] 《吴胜利在中国收复西南沙群岛7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主旨发言》,2016年12月8日电,www.military.people.com.cn.

[6] 1931年法国趁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之际,于12月4日声称安南(越南,法国殖民地)对西沙拥有所谓的“先有权”。中国政府(原国民政府)于1932年7月26日驳复法国外交部,法国没有答复。1933年4月7-12日,法国又派炮舰“阿勒特”号(Alerte)及测量船“阿斯特洛拉勃”号(Astrolabe)侵占南威岛附近各小岛,同年7月,法国政府公开宣布占领南沙九小岛。1933年12月12日,法国总督巴士基氏下令将南沙九岛划入当时的法属殖民地(南圻巴地省)管辖。1939年9月30日,日本驱逐法国人,占领南沙群岛。4月19日,日本正式宣布占领西沙、南沙、团沙群岛,并将其改名为“新南群岛”,划归台湾总督管辖。台湾总督府以第122号告示宣布领有“新南群岛”,并编属于高雄市。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白皮书,《981”钻井平台作业:越南的挑衅和中国的立场》,http://www.fmprc.gov.cn/nanhai/chn/snhwtlcwj/t1163255.htm.

[8] 《吳胜利在中国收复西南沙群岛7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主旨发言》,2016年12月8日电[2016-12-21].www.military.people.com.cn.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白皮书,《中国坚持通过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国和菲律宾在南海有关争议的声明》,http://www.fmprc.gov.cn/nanhai/chn/snhwtlcwj/t1370477.htm.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http://www.fmprc.gov.cn/nanhai/chn/snhwtlcwj/t1380600.htm.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2016年7月12日,http://www.fmprc.gov.cn/nanhai/chn/snhwtlcwj/t1380021.htm.

[12] 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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