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电视台法制类节目发展趋向
2017-04-21徐珂
魅力中国 2016年41期
关键词:法律
徐珂
央视社教中心的尹力说:“电视法制节目重在‘普,根在‘法”。法制节目本身承担着宣传法律知识,引导正确舆论的重任。当前,各类法制栏目、节目以其独具的魅力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很多城市电视台办得风生水起,收视节节攀升,效益财源滚滚。而绝大多数地方电视台也开办有法制节目,但大都显得波澜不惊,收视率不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明显。究其原因在于节目墨守成规缺乏新意,形式单一,内容单调、普法意识不强、制作手法不新、距离观众太远等。地方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如何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强手如林的栏目中分得一杯羹,还需广大采编人员下大功夫。其实只要把握法制节目未来的发展趋向,在创新上着力,从贴近上入手,不断丰富节目的内容和形态,努力提升其服务群众的功能,地方台的法制节目还是大有可为的。
一、内容选题要体现贴近性和服务性
任何一类电视节目如果高高在上,板着面孔说教,那它就没有生命力,就会失去观众。眼下,很多市、县级电视台由于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采编设备落后,很难做出高质量的电视法制类节目,就是有一些这样的节目内容也大都是反映本地政法系统各个单位的工作动态、业务举措、成绩经验、领导活动等等,鲜有如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台那样有深度、有广度,普法意识强、教育功能突出、广大观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栏目。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我们不能苛求地方台能达到中央台、省台的节目水准,但地方电视台也有自己的独特优势:最接近基层、最贴近群众、最先获得信息、对当地发生的法制事件反应最直接、最迅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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