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2017-04-18安罡
教育 2016年50期
安罡
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和学生对全面教育的渴望,各个学校要与时俱进,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让原来枯燥的课堂生动起来,美起来,让学生在美的课程中学习知识、培养兴趣、发展个性。为此,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营小学校基于促进学习全面素质提高、提升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实效性的目的,提倡建立使人身心愉悦,能够给人带来美的体验与美的感受的课堂。并从教师和学生层面制定美的课堂评价标准,以激励师生共创美的课堂,美的课堂不仅能够使学生具有较好的美的感受,也能有效促进学生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提高,是师生生命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打造高效课堂、实现素质教育的有效措施。
语言美
教师标准 一是教师语言要符合学科特点,要做到准确规范、概念表达清晰、推理符合逻辑、严谨简约、通俗易懂、重难点突出、富有启发性。教师语言要传递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发音吐字清晰、音韵准确、音量语速适中、形象生动、昂扬顿挫、幽默风趣、充满激情、富有感染力;二是教师的评价语言应充满热情、爱心和智慧,评价语言要真诚、指向明确、富有美感,要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让学生在评价中获得成功的愉悦和前进的动力;三是教师体态语言优雅规范,一个表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与学生能达到无声的默契,彰显师生关系和谐的美。
学生标准 一是学生能讲普通话,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能针对老师提出的问题乐于表达,自信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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