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承诺”消顾虑
2017-04-18康红旭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6期
关键词:群众
康红旭
“双向承诺”消顾虑
康红旭
“喂,你好,是老李吗?我是青白江区纪委的工作人员。”
2015年6月的一天,区纪委收到市纪委转来群众电话反映我区某镇副镇长相关问题的信访件,由于电话记录内容较为简略,区纪委立即联系了举报人,希望邀约举报人见面详谈。
“我是向成都市纪委反映的,应该由市纪委来调查处理,他(被反映人)是处级干部,在我们镇上有权有势,你们区纪委公正处理得了?”
“嘟嘟嘟……”电话里传出一片忙音,第一次通话便吃了闭门羹。望着沉寂的电话,我若有所思,据多年的信访工作经验,我想这个举报人是典型的“信上不信下”。
打消举报人的疑虑、获取举报人的信任,可是此次信访工作的“敲门砖”啊。如果不能详细了解情况,调查也就无从做起。思考片刻后,我再次拨通了举报人的电话,希望能够在恳谈中拉近距离,打消他的顾虑。
“你反映的人是区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我们区纪委来受理、处置。请放心,区纪委一定会秉公调查、核实处理……”他拿着电话没有说什么。我抓住通话机会快速向举报人详细解释我区信访举报的相关政策,生怕他再一次挂断电话。
“你们又不能给我一个承诺,我要的是公正调查,还要你们为我保密……”
面对举报人逐步放松的思想防线,我快速抓住“承诺”这个关键词,心想如果这个承诺能消除举报人的思想顾虑,为什么我们不搞一个呢?而且这个“承诺”还可以是双向的,这样既能消除举报人的疑虑协助我们查案,还能增强线索的可靠性,岂不是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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