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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革命老区达州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策研究

2017-04-13刘长江靳能泉张俊浦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达州市保障体系养老

刘长江,靳能泉,张俊浦

(四川文理学院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四川 达州 635000)

川东革命老区达州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策研究

刘长江,靳能泉,张俊浦

(四川文理学院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四川 达州 635000)

通过对川东革命老区达州市相关政府部门、养老机构以及老年人的调查访谈,分析出达州市当前社会养老各项政策法规逐渐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但还存在诸多问题。据此,必须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用好政策资金,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养老服务;深化社区建设,彰显医养结合功能;建立养老机构管办评分离制度,实行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营造全面养老氛围;健全老年精神关爱体系,力求老有所乐;大力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培养专业的老年管理与服务人才,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等可行性对策。

养老保障;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

目前,川东革命老区达州市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而家庭养老已日渐弱化、单位养老已成过去。基于此,达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并将其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大举措。围绕建立和发展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本课题组从政府和公众两个视角对达州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力求为相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养老政策及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提供理论支持和建议。

一、达州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现状

(一)社会养老各项政策法规比较健全

近年来,达州市根据民政部及省政府文件精神并结合达州市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和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多项文件;各市县区如大竹、宣汉、达川等也制定和出台了操作性较强的相关政策。可以说,达州市社会养老服务的各项政策法规渐成体系。

(二)老年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根据《达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养老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完善五保供养制度。根据相关数据,目前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5%左右,集中供养金每人每年达到4200元,分散供养金每人每年2700元。二是完善了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低保制度建设,逐步扩大了低保范围,切实解决了城乡特困老人、空巢老人、三无老人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截止目前,全市有各类养老机构264所,床位2.88万张,入住老人2.68万人,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4个,市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8个,建设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中心178个。

(三)老年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改进

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实现“老有所医”的基本条件。据笔者调查,达州市各县区的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一是健全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实现农村老年人参合率达到95%以上,农村老年人就医报销比例达到了75%,较好地缓解了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二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三是建立了大病医疗门诊制度,患有重特大疾病在各县医院、中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门诊就诊的门诊费用,可适当医疗报销部分费用。四是健全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农村五保、城镇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五是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了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完善了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老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水平不断提高

近几年来,达州市政府加大对老年救助、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逐步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性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完善,老年优待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笔者调查,在老年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方面成绩显著。首先,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其次,对优抚补助制度进行优化,完善了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和六十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重点老年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其三,落实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扶助养老政策,给予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发放养老金每人每年600元。其四,对全市90至99岁老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高龄补贴,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高龄补贴,正在积极探索80至89岁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制度。

(五)老年权益保障不断增强

对老年人权益的关注程度是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以及政府所实施的政策和法律密切相关的。达州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注重以保护老年人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重点,逐步形成老年优抚更加全面、法律服务渠道更加畅通、基本权益得到普遍保障的老年权益保护体系。具体说来,一是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教育,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水平。充分利用敬老月、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加大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托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对五保、三无、优抚孤老、低保、残疾老人适当放宽受理条件,实现应援尽援,为老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达州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责任缺失、政策落实不到位

社会化养老保障的主要责任承担者是政府。[1]当前,达州市政府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文件,但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大多数投资者不太愿意涉足养老服务行业。具体说来,一是养老场所和机构等建设无规划,土地无保障;二是招商引资未涉及养老服务项目;三是养老服务涉及领域和层面单一;四是医疗条件跟不上,等等。以民间养老机构为例,2009至2014年,达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并详细规定了私立养老机构在征地用地、床位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却难以落实。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发现,“达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市、县财政要按照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分别安排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但实际上,全市七个县(市、区)除宣汉、大竹外,市本级及其余县(市、区)均未落实到位。一位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也多次强调“如果给我们与公办养老机构一样的待遇,我们一定做得比公办的好,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政府把公办与民办一样对待”。

(二)缺乏高效的管理机制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虽由民政部门主管,但具体落实则需要国土资源、财政规划、住房城建、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等诸多部门相互配合。同时,由于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繁重、人员过少、力量有限,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往往力不从心。而一些民营企业家虽有兴办养老机构的意向,但苦于门槛多且高只好望而却步。从而使得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缺乏有效的监管,养老机构存在消防安全、电梯、通道不畅等很多的潜在风险。

(三)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突出、效果欠佳

目前,达州市政府根据达州市情,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据调查,这方面的实施效果欠佳,目前达州市尚无民办的居家养老企业,更多的是依托社区在做,还未市场化,而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难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究其原因,一是缺乏资金支持,目前达州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全是依靠省上划拨的经费在维持,市财政的配套经费难以兑现;二是目前尚无专业的民间组织参与管理和运营;三是大多数日间照料室功能单一,利用率不高,且没有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四是尚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信息沟通不畅;等等。

(四)社会化养老机构供需不平衡

首先,政府在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上投入了大量资金,而同样承担养老职责的民办养老机构很难享受到相关政策红利,甚至仅有的一些优惠政策还经常落实不到位。事实上,达州市现有的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达州市老年人口发展的需求。截止2015年底,全市老年人口124.57万,占总人口的18.2%。全市公办养老机构214所,床位2.6万张,民办养老机构18所,床位0.3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仅23张,其中敬老院床位数约占90%。可见,达州市的养老床位数与民政部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力争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还有较大的差距,与《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差距更大。

其次,公办养老院入住率较高,经常供不应求,如市福利院还开设了代养区,虽有80多张床位,但仍然非常紧张,“一床难求”问题严重。而民办养老院因资金不到位、规模小、档次不高、服务内容单一,入住率较低,大量的养老资源被浪费。加之,大多数养老机构收费较高,民众难以承担。

(五)医疗服务难以满足养老保障需求

老年医疗服务事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老年人最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老年人能否得到医疗保障,其医疗保障是否随同社会发展共同提高,是衡量社会进步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

因老年人具有患病机率高、易患多种疾病且病程较长等特点,故就医率、住院率以及医疗费用都很高,他们的医疗服务需求就更大。虽然达州市实施了一系列医疗体制改革措施,但由于达州市整体医疗保障水平较低,医疗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对于城镇老年人,优质医疗资源的短缺是医疗保障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一些疑难杂症在本地是难以接受医疗服务的,不得不远赴重庆西南医院、新桥医院、成都华西医院等,再加上异地报销标准低、医疗成本急剧攀升,很多老人不得不放弃治疗。对于农村老人,家庭负担严重,经济条件有限,再加上当前高昂的医疗费用,很多老年人根本看不起病。对于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才刚刚起步,迫于经济压力、身体不便、观念落后等多个因素,患病的老年人一般也容易陷入“小病拖着,大病等死”的状态。据调查,截止目前,整个达州市仅有达州市德仁康复医院开展养老服务。因此,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已成为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六)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重重

目前,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根据笔者对具体老人维权案例的分析及相关人员的访谈,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首先,有些赡养人的养老意识还不够强,从近年来不断增多的赡养案件来看,有的老人不仅得不到赡养人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照顾,甚至经济上也不供养老人,使老人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其次,从法律操作层面来看,有关老年人的法律条款大多规定得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致使执法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有效落实。如《宪法》有关“禁止虐待老人”的规定,《婚姻法》有关“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规定以及《刑法》中关于虐待罪的规定,到底哪些行为构成虐待罪?身体上的、精神上的、物质上的以及照顾疏忽等是否构成虐待罪,在我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再次,老年人婚姻自由受到干涉。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受世俗观念的影响,且基于遗产继承、赡养照料等考虑,子女们往往百般阻挠甚至暴力干预老人的再婚及婚后生活。再次,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仍不够重视。虽然新调整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首次提出了“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但由于人口流动加速、独生子女增加、家庭居住方式改变、思想观念的差异等多种原因,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仍没有被重视。

(七)为老服务待遇低、专业人才缺乏

根据调查,当前达州市的助老人员主要是一些下岗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由年龄40到60岁的中年妇女组成。她们没有受过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从事为老服务多为生存计,因此,普遍缺乏岗位认同感,难以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而真正从事助老工作的专业人才则相当缺乏。一方面,因助老人员工资待遇太低(目前达州市助老人员工资一般为每月1200元左右),难以吸引专业人才;另方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太少,难以从整体上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

三、达州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策分析

(一)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首先,必须强化政府职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项目众多,内容复杂,只有政府才具备统揽各方面进行综合协调的条件。因此,达州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强化责任落实,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国家强制力,整合全社会的养老资源,并将其分配给急需帮扶的老年人,从而有效地解决养老保障面临的各种问题。[2]同时,要创新社会救济模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养老机构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其次,加强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和快乐老龄化以及养老政策、养老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让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等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服老思想和行为深入大众,让老有所学、老有所想、老有所为、老有所成等观念和精神扎根老人。要大力宣传为老服务方面的先进人物、典型机构和好的经验与做法,营造全社会“老吾老及人之老”的良好氛围。要将养老工作的规划与进程、格局与破局宣传到城市、农村、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体现养老服务的全局性与区域性、整体性与差异性、组织性和公益性等。要借助政府组织、养老机构、媒体媒介等相关平台和力量,扩大宣传范围和领域、增强宣传力度和实效。

最后,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政府及其民政、发改、教育、金融、质检、工商、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国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部门都需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以此共同助推养老保障工作的开展。因此,达州市政府应在现有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养老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相关部门的责、权;科学制定“达州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达州市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达州市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切实明晰并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规划建设、财力保障、机构改革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并严格民政部门对养老工作的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等职责,彰显并强化老龄委对全市养老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合力助推之功,尽快形成达州市养老事业发展所必须的良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用好政策资金,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养老事业

要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精神,发挥好国家政策资金的扶持功能和引导作用,加大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政策支持下的各项资金足额到位。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集中财力资源,建设一批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政策资金,保障基础养老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养老专项资金制度,为城乡的空巢、失能、无固定收入的困难老人以及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群体直接提供服务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资金支持,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3]同时,要广泛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养老事业,制定适合达州市的《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办法》,在私立养老机构的土地划拨、工程建筑、养老服务补贴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在牵头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逐项调查研究,落到实处,从而让民间资金迅速进入事关老年人疾病预防与诊断、身体保养与康复、外出购物与旅游、心理疏导与治疗、营养保健与卫生、娱乐休闲与护理、常用产品制造与经营等诸多养老领域,最大限度地集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全面养老氛围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在政府主导下,必须重视和支持市场对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

首先,建立养老机构管办评分离制度。养老机构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架构,需要从入行、运营和退市的全过程加强管理和规范。达州市创办养老机构尤其是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必须严格程序、手续和条件,场地、人员、设备、技术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开办;养老机构的运行需要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外部监督机制,预防和禁止养老机构打骂甚至虐待老人、杜绝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的质价不符现象、严防养老机构出现安全问题。同时,达州市要定期不定期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质量、效果等进行严格评价,形成主管部门进行工作任务评价、行业协会进行专业技术评价、消费者进行体验评价、第三方专家团进行全面评价的制度和机制。对评价分值或等级前五名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新闻宣传连续报道、养老政策优惠倾斜、评优选先升级优先和适当的经济奖励等激励措施;对评价不合格或不达标的,可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缔资格、退出行业等。

其次,实行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达州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必须遵循养老服务的供需和竞争规律,在养老机构创办所需土地供给、养老服务项目政府支持等方面,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优选和公推;在养老机构布局、社区医院建设、养老人才任用等方面避免重复建设、无为而治、资源浪费。要按“公助民办”和“公建民营”为主的养老保障模式,逐步实现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公家”类老年人和“私家”老年人、城市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在市场上享有平等的地位。要培育一些老年社会组织或者大型慈善组织,减少人为的过多牵制和各种壁垒,提高广大民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深化社区建设,彰显医养结合功能

社区建设既是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建构社区共同体的过程,也是“政府主体性、市场主体性、社会主体性交互建构的过程”。[4]而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以及在社会上最基本的生存的权利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社会功能。因此,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也应是一个立足社区、依托社区的全员参与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以政府为主导,发展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作为把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功能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医养结合”,可以有效满足老年人对健康与养老的两大需求、有效降低老年人群的经济风险,但其实现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紧紧依靠管理协调机构。[5]社区强大的包容性、服务性和协同性等功能,无疑对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保障目标具有重大的积极作用。同时,在政府养老困难、家庭养老弱化、机构养老维艰的情况下,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养老尤其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等服务,将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解决前述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问题的直接成效。达州市在这方面做的事情很多也很细,包括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社区公共设施的投入、组建社区医院或现有社区医院向医养结合的转型、社区居家服务的全面供给、社区服务信息载体的设计利用等等。比如,社区养老服务电话热线、紧急救援网络系统、网络服务支持系统等平台建设;将社区多余或闲置的公共设施资源如医院、学校、企业等加以改造,用于养老服务;推行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如康复照料、护理保健、心理关爱、家政服务、话聊陪读等;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和建设以及以活动室为主体的开放服务;大量引入专业化的养老机构、医院、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养老服务力量。

(五)健全老年精神关爱体系,力求老有所乐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老年人在满足吃、穿、住等基本物质需求的基础上对娱乐、休闲等精神需要也日益突出。[6]因此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发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老年教育文化设施建设,共建丰富多彩的老年社会文化生活。逐步形成老年教育乐在其中、群众文化丰富多彩、老年体育健身全面普及、老年参与积极主动的老年精神关爱体系。

为了建设好老年精神关爱体系,笔者认为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完善老年教育体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扩大办学规模,丰富教育内容,加大对老年大学建设的投入力度。具体可以采取政府投资新建、国有资产调剂等方式,新建一批老年大学,为全市老年人搭建学习、生活、娱乐、养老的平台。其次要加强老年文化设施建设,增强老年文化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将老年人纳入“文化惠民工程”的重点对象,争取各区县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老年人运动会或者规模较大的老年文体活动。最后要加强老年参与,引导老年人发挥自身优势以适当方式参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活动,特别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发挥作用。积极倡导老年人自助互助,引导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余热,有利于老年人人生价值的实现。

(六)大力强化医疗卫生服务

针对达州市医疗服务的现状,必须从四个方面大力强化达州市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才能较好地满足达州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需求。一是要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水平、控制规模,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积极推进县乡村一体化工作,合理调控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的比例,大力发展老年病医院、会员、临终关怀医院。二是大力推进分诊治疗工作。综合运用医药、医改、医保、价格、监管等多种手段引导患者基层就医,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就医次序,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三是推动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放宽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限制,研究出台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等方面的同等对待政策,全面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四是大力发展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医是我国医疗系统的优势与特色,积极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支持医疗机构发展药浴、药膳、康复理疗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并积极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融合发展。

(七)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的核心是要满足老年需要,实现老年人的各项权利,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因此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不应该是静止的、封闭的,而应该是开放的、动态的。根据地区发展实际以及家庭养老传统,应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一是落实各级政法机关的主导责任,为老年人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孝文化,大力提倡和鼓励家庭养老,毕竟解决家庭内部纠纷,诉诸法律并不是唯一的渠道。三是提高老年人自立自助能力,老年人要尽可能参与有关老年人的政策、规划的制定、实施,赋权老年人,体现老年人的意愿和需要。

(八)培养专业的老年管理与服务人才,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管理和服务人才。对此,目前达州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可从这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由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牵头,加强与本地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单位的人才互培合作、项目对接合作等,对全市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提升在职人员的养老服务水平,如主动与四川文理学院建立市校合作、校地合作,充分利用其开设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老年服务方面的优秀人才,入学即可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分期分批地把一些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送到四川文理学院进行培训,以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二是由人力资源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导,制定并完善养老服务的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强对养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督查与指导。三是从制度上提高入职门槛,要求老年服务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证,养老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四是必须提高养老护理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在职位晋升、职称评审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同时保证其工资待遇不低于达州一般职工的工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养老服务管理人员难招、难留的现状,从而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

四、结论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关系到全体民众的切身利益。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政府、社区、家庭、个人以及社会等多个服务主体,也涵盖养老服务对象、服务规范、服务内容、保障资金、运行机制等多项内容。面对当前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老年人口急剧增加的现实,任何一个单一的主体都难以担当这个重任,它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承担。因此,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不能一蹴而就、不能一方之力、不能厚此薄彼、不能瞻前顾后,它是一个政府推动、社会互动、社区支撑、机构补充和个人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政界、学界、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的共同探索与创新,需要有清晰的“政府引领、社会主动,多层次、多类型布局”思路,有明确的政府投入为主、多元投入相结合的机制,有鲜明的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带动。唯其如此,才能加快建设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有效应对老龄化对社会的挑战。达州市更需如此。

[1]谢代银.新形势下发展社会化养老模式研究[J].探索,2008(2):116-118.

[2]任 远.对推进养老社会化若干问题的再思考[J].人口与经济,2003(S1):60-63.

[3]姜向群,张钰斐.社会化养老:问题与挑战[J].北京观察,2006(6):22-24.

[4]张俊浦.达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障碍及对策研究[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13(1):34-38.

[5]张俊浦.困境与出路:西部中小城市老龄产业发展研究——以四川省达州市为例[J].改革与战略,2015(2):141.

[6]李 俏,朱 琳.农村养老方式的区域差异与观念嬗变[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93-102.

[责任编辑 范 藻]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Social ElderSupport System in Dazhou

LIU Changjiang,JIN Nengquan,ZAHNG Junpu
(Sichuan Old Revolutionary Area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re in 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Dazhou Sichuan 635000,China)

The surveys and questionaires to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departments,pension agencies and the elder in Dazhou show that at present time the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bout the social elder supports are being com pleted and the social elder support system s have obvious effects.W ith it,there aremany shortcom ings.To resolve them,the follow ingmeasures should be adopted.The responsibility of government must be put into effect and the dom inant roles of gevernment must be played.The policial funds should be used properly and the private funds should be absorbed.To deepen 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ies aim s at the outstanding of the combination ofmedicine and pensioning.Establish the system that supervision,adm inistration and assessmentare separated and independent,the pensioning services are run according to themarket and the circumstances of pensioning in all fields are shaped.Complete the eldermental care system for the happiness of the elder.Im prove themedical services.Com pete the elder's rights gurantee system.Train the professional employees major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sevice for the elder to im prove the service level.

elder support security;elder support in fam ily,edler support by agency;combination ofmedicine and support

C93

A

1674-5248(2017)01-0046-07

2016-10-13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川东革命老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SLQ2016 A-05)

刘长江(1965—),男,四川渠县人。教授,主要从事革命老区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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