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判断与税收使命
2017-04-13武靖国
税收经济研究 2017年6期
◆武靖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判断的变化,是党的执政理念保持先进性的生动体现,是党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历史性变迁的科学回应,当然也为政府及各个领域的工作提出了全新命题和重大任务。税收作为国家参与资源配置的特殊分配关系,在应对社会主要矛盾过程中承担着重要使命。我们需要立足税收,着眼大局,认真思考税收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的职能和定位。
一、对社会主要矛盾新判断的理解
矛盾规律或者说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内容。运用矛盾规律分析不同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以及各种矛盾间的关系,据此确定路线方针政策,是中国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功经验。改革开放后,党中央认为社会主要矛盾不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这一判断基础上,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实现了近四十年的高速发展。但是,社会矛盾总是在动态变化、不断演进。十九大报告中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判断出现了历史性变化,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变”与“不变”来理解这一判断的内在含义。
(一)我国基本国情没有变化,但社会主要矛盾出现部分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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