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抗战胜利后社会重建“民进官退”的格局—以丹阳县商会为例

2017-04-13苏州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江苏苏州215004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谢 磊(苏州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4)

试论抗战胜利后社会重建“民进官退”的格局—以丹阳县商会为例

谢 磊
(苏州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4)

1945年抗战胜利后,作为地方社会团体,丹阳县商会秉承乡梓之谊及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各领域开展了诸如处理战后事宜、发起地方公共事业建设等一系列旨在促进战后社会发展的工作。然而,由于彼时政府囿于财政的困窘以及工作重点的错位,失去了战后重建的主导者地位,进而在战后地区形成了“民进官退”的格局。

战后建设;丹阳县商会;民进官退

商会作为民间社会团体,历来都是协助政府参与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在抗战结束后的社会重建中,却形成的“民进官退”的局面,学界对此已有论及。盛雷认为:“在工商业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商会依然积极投身社会活动。”[1]155“然而对于国民政府而言,抗战胜利后最重要的两件事情莫过于独裁与内战……而经济的发展则被放到了次要位置。”[1]156赵婧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社会服务呈现‘官进民退’的格局。”[2]42笔者认为,赵婧提出的“官进民退”观点,恰好证实了抗战胜利后在国民政府能力不足、政策有误的情况下商会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一事实。目前,国内学界对于商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青岛、上海、保定、广州、杭州、苏州、绍兴等大中型城市的商会,而对于县级小商会的研究较为薄弱。本文仅以丹阳商会为例,研究在抗战胜利后社会重建中商会与政府形成的“民进官退”的特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