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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地区治理研究述评
——基于对康藏治理研究的分析

2017-04-12

社会科学动态 2017年10期
关键词:土司藏区藏族

陈 艾

藏族地区治理研究述评
——基于对康藏治理研究的分析

陈 艾

学术界关于藏区治理的研究不断深入,成果颇丰。总的说来,学者们从多元视角出发,运用多维学科方法进行研究,将主要焦点集中于对藏族地区的社会与文化的研究。对康藏地区治理的研究,学者们则侧重于从史学角度解读历代王朝或中央政府的治理政策,即羁縻统治与土司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建构与实施。对康藏地区社会治理的研究内容相对较多,主要集中社会治理方式、宗教管理、社会矛盾的产生与解决以及社会治理经验等四个方面。未来,学界应更多地关注川滇甘青藏区及其治理研究,并从学理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藏族地区;康藏治理;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必稳藏”将藏区治理提升到了国家层面,彰显了藏区治理的重要性。甘孜藏区史称为“康”、“康区”、“康藏”①等。康藏地区“自唐朝始,便引起了中原王朝的高度关注,并积极在此沿边设防经营”②。清朝时期,“稳藏必先安康”一说被提出③,凸显了康藏地区治理的重要性。作为藏区的一部分,康藏地区治理应被给予高度重视。基于此,本文试图建构一种“从康藏治理来看藏区治理”的思路,回顾康藏地区研究的总体状况,分析历史上的羁縻统治和土司制度的研究,剖析藏区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以期为康藏治理,乃至藏区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一、康藏地区研究的总体状况

与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相关联,早在汉武帝时,中央政府便派使者如司马相如、司马迁等调查与研究康区东部。隋、唐时,“党项”、“东女”等康区部落就被收入史记典藏。自清代康区成为连接西藏与内地的“桥梁”后,许多关于康区的地理、物产、交通、人文的调查研究以及著作便大量涌现。④但由于藏语汉语民族语言间的差异,大部分研究或著作显得不完整或停留于表面。20世纪30、40年代,由于内忧外患,中国学术界掀起“康巴热”,许多著名学者⑤开拓性地运用现代地理学、历史学、语言学、民族学、社会学、宗教学的方法对康巴社会历史文化进行了研究。⑥此后,以李安宅教授为首的“华西边疆研究所”、任乃强教授为首的“康藏研究社”、太虚法师为首的“汉藏教理研究院”等康藏研究机构相继在四川成立,这些机构撰写、编辑、出版专刊,发表研究论文,翻译了部分康区藏族学者的著作。⑦

新中国成立后,20世纪50、60年代,中央政府也对西康地区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先后出版了 《西康省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川省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等调查丛书,以及关于康区寺庙、土司历史沿革进程的调研报告。20世纪80年代,四川社会科学院联合西藏社会科学院,共同编撰、出版了有关近代康藏重大事件的报告——《康藏近代重大事件史料选编》,同时整理出版了“康藏丛书”⑧;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也出版了 《雅砻江上下游考察报告》;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整理清末川滇边务档案的历史记载 《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辑成册并出版;吴丰培先生编辑出版了 《赵尔丰川边奏牍》⑨。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与昌都地区合作,攥写并出版了 《西藏昌都》和 《西藏昌都近代社会研究》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与甘孜州政府、阿坝州政府等联合出版了《康巴文化丛书》等。

上述主要是民族学研究领域。近些年来大量出现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范畴的研究。如费孝通先生发起,李绍明⑩、李星星⑪、石硕⑫、王铭铭⑬等关于藏彝走廊民族起源、历史文化的相关研究。格勒作为出生于甘孜的著名藏学研究专家,对甘孜藏区著述众多⑭。此外,学者们对康藏地区的社会文化有诸多研究⑮,笔者担心挂一漏万,就不再呈现。

18世纪,一些外国传教士和探险家到康区调查,开始了国外对康藏的研究。20世纪以来,随着国外对康巴研究兴趣大增,许多著名学者,如洛克希尔、石泰安、大卫妮尔、洛克等到康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他们收集了不少珍稀的藏文文献,也出版了 《汉藏边境的古部落》、《岭格萨尔王的超人生活》等书籍,在国际藏学界引起较大反响。不过由于20世纪50年代以来外国人难以进入康区等因素,近半个世纪国外对康藏的研究远远不及对卫藏的研究。但有学者却指出,康藏研究已经在近年来开始成为国际藏学研究的新热点。⑯国外研究者对包括甘孜藏区在内的“内陆边疆”关注较多,出现一些很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如拉铁摩尔“内陆边疆框架”。⑰

上述简要陈述了康藏地区研究状况,就整个国家研究的发展来看,更多学者将研究的“目光”聚焦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相对发达的地区,藏区的研究相对薄弱。在藏区的研究中,卫藏地带获得的关注更多,而康藏地区的研究相对缺乏。有学者认为,“在李安宅与于式玉之后,我们对青甘康蒙区域的关注是远远不够的。”⑱在为数不多的康藏治理研究中,大多数焦点关注于对藏族地区治理历史沿革的探究,其中包含秦汉以降历代王朝对藏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统治政策梳理。由此,需要回溯历史上国家治理康藏地区的相关研究。

二、历史上的羁縻统治与土司制度的研究

梳理藏族地区统治的历史沿革,可以发现,自秦汉以降,中央王朝对藏族地区一直沿袭羁縻式统治。⑲学术界主要从政策视角出发,梳理了秦汉以降历代王朝对藏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羁縻政策,如 《四川省甘孜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集中记录了各朝代中央王朝对甘孜州的羁縻统治。羁縻统治政策的来源正如贾霄锋、张艳丽所指出:虽说中央王朝将一批实力较强且控制偏远地区的土司视作为安边守疆的重要力量,但这些土司往往对抗中央王朝,他们和中央政府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基本处于一种“冲击与回应”的政治博弈状态。这种“冲击与回应”状态,使得对藏政策变成了学者们的关注焦点。⑳白珍指出,唐朝时期,中央王朝确立了对全国范围内的统治,对四川藏区的统治也有了空前的进步,除在康巴地区设置由朝廷命官管理的正式州、县的管理体制之外,还建立羁縻州制度,委派当地少数民族首领辅助管理。唐王朝将甘孜州一带纳入羁縻州的建置,在今雅安设置雅州都督府,在今汉源设置黎州都督府。㉑康苗苗探讨明朝对川西藏族实施羁縻式统治时指出,在区域内设置卫所和士官,藩王在特殊时刻也可发挥一定作用。此外明朝廷还实行了一种不同于内地的特殊制度——僧官制度以适应藏区信仰佛教的情况。僧录司是中央的官职,管理的是所有的僧人。僧纲、道济乃地方僧官,隶属于僧录司,管理地方僧人。㉒在 《四川省甘孜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记录中,清朝时中央政权仍对土司头人采取羁縻政策,以维持其统治,但清康熙后,清王朝通过正式册封“达赖喇嘛”,从制度上确立了西藏政教合一的体制。清王朝以“礼制”而非以直接的行政管辖的方式治理藏区,不仅维系着王朝中央与西藏的政治隶属关系,同时还关涉到蒙古部落的政治忠诚。清代设立“理藩院”,专门负责管理包括蒙古部落、西藏和回部在内的“藩部”事务。理藩院还负责登记与注册所有“藩部”的地方领袖,如蒙古地区的札萨克、回疆的伯克、藏传佛教的高级僧侣。清朝时期,中央王朝力图延续羁縻式政策以加强对藏区的掌控,到了后期,无奈国力衰退,又遭遇外患,藏族地区的实际统治权就落到“三大领主”,即土司、头人、宗教领袖的手中。

土司制度研究的成果丰富。论其起源,贾霄锋等认为,羁縻制度是土司制度的根源,土司制度可以被理解为历代中央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政策措施和统治方式。羁縻制度始于秦汉,历唐宋而不衰,又经元、明、清三朝不断总结,进而形成了土司制度这样一套更完备、更有效的边疆民族地区管理体制。藏区土司制度以其政教合一、土流参治等特征而明显有别于其他土司制度。㉓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藏区土司制度的研究一直停留在对史料进行系统、全面的稽考和分析。直到近年来,一些学者才开始运用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方法,从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审视土司制度,如佘贻泽㉔、张永国㉕、胡绍华㉖、于玲㉗、龚荫㉘等的研究。藏区土司制度的史料整理较早。在刘文辉统治康区时创办的 《康导月刊》等中已经出现了较多描述土司的文献,如文阶描述了德格土司的过去和现在,朱祖明撰写了“改流前之天全土司”、“改流前之瞻化土司”、“明正土司之过去与现在”等。㉙近代藏区土司研究多沿着土司制度的时间线来进行相关研究,如王继光论述了甘青土司的形成及其历史背景㉚;赵云田论及土官设置等㉛;任新建对明正土司的建置沿革、名称由来、家室变迁等问题进行了考证,认为明正土司应该起肇于元代,并且是从木雅地方而来,而非土生土长的打箭炉人。㉜因为藏区的土司制度有政教合一或政教联盟的特点,有学者集中讨论了政教合一,如东嘎·洛桑赤列等的 《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㉝,王献军的 《试论甘青川滇藏区政教合一制的特点》㉞等。

此外,也有学者关注土司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如贾霄锋、张艳丽提出,明代藏区土司和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除了离内地比较近和实力相对弱的土司不与中央王朝相对抗之外,一批控制边远地区和实力相对强大的土司因其拥有自己的人民和军队,故往往对抗中央王朝,与中央政府处于一种“冲击与回应”的政治博弈状态。㉟当然,也有一些土司制度的研究散见于文学作品之中,如茅盾文学奖得主阿来所著 《瞻对》㊱就是从史学角度出发,讲述瞻对收复的历史。在关于土司与中央王朝关系的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关于藏区土司朝贡制度的研究,如黄明光和古继勇分别从族别、区域的视角对壮族、云南土官朝贡做了较为详细的研究。㊲

关于藏区土司制度相对全面、系统的研究应该是贾霄锋所著 《藏区土司制度研究》,该文从制度层面剖析了藏区土司制度,理清了藏区土司政治体制构造的基本原则与行政模式,认为藏区土司制度的本质是“传统治边政治思想在封建时代的终极体现”,并阐释了土司与历代中央王朝的调适与磨合,政教博弈以及土司的最终退场。㊳

除了对藏族地区羁縻式统治以及土司制度的研究之外,学界还散现一些关于藏族地区部落制的研究,如邢海宁等对藏族部落金字塔或树状的基本组织结构进行了描述。㊴在 《李安宅—于式玉藏学文论选》中,也可以找到一些关于藏族地区部落组织结构的描述。㊵还有一些关于藏区地区房名制的研究,如郭建勋以四川省康定县鱼通藏族地区的田野调查为基础,对房名的起源、居住原则与社会组织进行了初步的讨论。㊶还有学者就藏族地区的统治形式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杨虎得等在分析历史上青海藏区的千百户、王公与部落制度之后,进一步阐释了政治与宗教的关系,认为在蒙藏地区,不仅政治与宗教紧密相连,且宗教在部落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而得出青海藏区“政权—族权—神权”三位一体的政治统治制度的观点。㊷

总的说来,关于藏族地区羁縻统治与土司制度的研究,内容相对丰富。学者们倾向于从史学角度阐释这些制度的建构与实施,却没有积极去发现这些制度设置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机理,即藏区特殊的社会结构是建构治藏政策或治藏制度的内在依据。本部分的文献综述旨在说明,目前藏区治理应追寻历史印迹,以利于采用尊重其历史和文化的方式来进行。

三、目前民族地区及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研究

论及目前甘孜藏区社会治理的研究,笔者试图从民族地区到藏族地区的宏观至微观的路径进行文献梳理,以期发现相关研究的薄弱点。

1.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

目前,民族地区治理研究主要有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基础性研究主要涉及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组织、传统地方社会自治、宗教信仰、国内外移民、民族关系、性别问题、城镇化以及社会治理等,应用性研究探讨了民族地区的社会矛盾与稳定发展、社会治理的制度与政策、和谐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城乡民族工作等。学术界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方面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制亟待创新;民生问题应该成为我国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根本;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必须高度重视民族特点;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必须注意充分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具有强烈的特殊性。㊸

学者们指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具有特殊性、冲突性、风险性等。学者们认为,民族多样性、宗教多样化、文化多元化,治理环境千差万别,民众治理能力参差不齐,这些是民族地区治理的特殊性。㊹民族地区经济基础较差,生存条件比较恶劣,且社会文化特殊;民族分裂势力往往将此作为其前沿阵地,故民族地区的维稳任务十分艰巨。民族地区存在不一样的宗教文化与习俗,二者对民众影响很深,导致民众容易对政府缺乏认同。这种认同危机的存在,使得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具有相对较高的民生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认同风险、治理风险等。㊺受经济、制度、社会分歧、自然、空间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冲突更容易出现在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之中。㊻陈井安等认为,特殊的经济社会环境制约下,民族地区治理的重难点是:宗教给民众带来的影响;基层政权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更多的干部能力建设;社会组织的孵化、增能和有效管理;依法治理面临的突出难题。㊼总的看来,学界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特质的概括,有了发展,但还不够深刻,需要进一步的深化,因为治理特殊性的总结和概括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逻辑起点。

有学者认为,新时期民族地区治理以其“多元、民主、合作、互助”的特质,代替“统治”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使用公共权力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与发展的手段,即社会管理正在逐步转变为社会治理㊽,亟需创新。因为民族地区也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新旧观念相互碰撞,各种利益相互冲突,不断地累积着多种风险,造成社会治理在价值取向、治理主体、治理客体、介体载体等方面面临许多的危险与挑战,故需要社会治理体制的不断创新。㊾

在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实践中,云南创设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方式主要是:加强各民族的平等发展;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任用;充分发挥民族文化优势;促进民族间的交往;推进跨境经济人文合作交流等。㊿

关于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策略,周玉琴从国家治理视角出发,认为应加速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利益的平衡、资源的共享;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改善民族地区的政治环境;加强民族地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在尊重民族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建构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积极建立预警机制以预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活动。(51)杨文顺认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是解决民生问题,政府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建立健全就业保障机制、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安居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52)罗志佳认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要求,也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视野和政策思路。(53)宗教在民族地区治理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尊重民族信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成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极为重要的一环,这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基本共识。大量的实证调查也验证了这一点。(54)在具体的治理方式上,有学者提出应发挥“情感型治理”的作用,即在各项内容的治理中,挖掘情感因素,入情入理,以获取更好的治理效果。(55)此外,学者们还专门探讨了民族地区乡镇政府的特殊职能。例如巴玉玺认为特殊的环境和任务决定了民族地区的乡(镇)政府除了拥有与其他地区乡(镇)政府一样的一般职能之外,还具有个性化的职能: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和推进、民族团结的加强、本地民族及宗教问题的妥善处理、和谐民族关系的建构以及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维护等等。乡(镇)政府职能履行的情况,极大地影响着构建国家所需的形象认知基础、政策信任基础、内心情感基础、心理感受基础、利益关系感知基础、社会环境基础和物质利益基础。(56)

2.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

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关于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研究内容繁多,焦点散乱,集中起来大致有四个方面:

(1)藏族地区社会治理方式。各种社会治理方式的研讨中,学者们比较注重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多主体参与。如陈玮等认为以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方努力的方式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藏族地区有效的治理手段。(57)何启林认为,以往藏区政府“包办”严重,管理都是由政府“全权代理”,缺乏群众参与与自治,导致凝聚力不强。(58)黄微、周良艳还探讨了行使参与权的重要意义。(59)

同时,学者们非常强调政府的引导及其作为。张姝等认为创新西北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应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的主导角色不动摇,加大对社会组织尤其是农牧民村民自治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建立起“党组织—社区基层组织—宗教组织”三种组织的联动机制,将宗教纳入社会治理体制,视宗教人员及信教群众为一般群体,保证其公民权利。此外,对宗教逐步地实施社会化的常态管理、依法的间接管理以及服务型的日常管理。(60)代山庆以云南藏区为个案探讨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创新,认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在于寻找到新的党建模式、开展“千促”实践活动、贯彻党的政策以及建立完善的宗教事务管理长效机制。(61)

在藏区社会治理方式的研讨中,学者们强调参与式治理中的情感型操作。例如方盛举探讨了情感型治理模式,他提倡政府施政的出发点应为边疆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种需求,在此基础之上再制定和推行相关公共政策,这不仅是对各族群众的尊重、关心和爱护,还可促进民族间情感纽带的形成,提高边疆治理的效能。(62)

(2)藏族地区的宗教管理。学者们主张藏区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主流文化为向导,兼容藏区传统文化”(63),在这一整体思路下,在藏区文化特征的牵引下,学者们探讨了宗教的功能及藏区宗教管理。

作为整个社会结构的要素之一,靳国胜认为,宗教在其信教区中具有若干功能:第一,社会整合功能,即宗教从价值和行为层面对社会成员进行整合;社会控制功能,即宗教通过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控制人们的行为;心理调适功能,即宗教可从心理角度化解矛盾。(64)杨虎得认为,宗教具有信仰性、情绪性和活动性,究其发展的内在动因和外在表现,它还具有扩张性(65),故需要加强对宗教的管理。也诚如于式玉所言,在藏族民众心中,寺院是一切的中心。看不见寺院,我们便无法掌握一切;看清楚了寺院,我们也就基本了解藏族民众的动态了。(66)学者们对历史的研究也反映了宗教突出的社会治理功能,例如王川认为,在刘文辉治理西康地区的20多年中,军事力量管理较弱,但地方经济、文化等有一定发展。究其原因,与刘文辉善于以藏传佛教为文化纽带是分不开的。此举对国家的统一、民族之间交流的加强与互相融合、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巩固等都有一定的意义。(67)

藏传佛教寺院是藏族地区宗教信仰的载体,其内部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外在又有丰富的仪式活动,是藏区多样性宗教信仰体系中的核心。(68)怎么样对宗教与寺庙进行管理才是行之有效的呢?安福强认为,在努力推进甘南藏区平安建设时,应对寺庙进行社会化管理。(69)秦和平在研究20世纪50年代中叶木里藏区的社会演变及民主改革时认为,较之其他地区,木里的民主改革得到僧俗上层的认可,这主要得益于我党将宗教势力视为改革主体,尊重宗教并养活上层及喇嘛,以协调协商方式解决各民族间和民族内部纠纷等。(70)杨坤等在考察四川藏区社会管理的实践时,建议在寺庙管理层面,可注重因地因寺制宜,采取“一寺一政”的策略等。(71)张姝等在以甘南藏区为个案探讨西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创新时,指出让宗教人员与寺院介入社会管理并有效运用其影响力是藏区社会管理的一个显著特征。(72)

伴随着佛教的传入,寺庙的出现,藏传佛教寺院经济也逐渐产生。13世纪以降,政治与宗教两种势力相互结合,建立了政教合一制度。僧侣为了使自己的寺院获取更多的利益及特权,开始干预和控制政治。寺院上层僧侣在民主改革之前,一直是藏族地区的三大领主之一,他们占有和消耗着大量的物质财富,通过征收各种税收来盘剥藏族民众,使藏族民众极度贫困,也间接造成藏区的经济发展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73)经过民主改革,藏族地区的政治势力与宗教势力分离,各个寺院失去物质财富和经济特权,逐渐走上“以寺养寺”的发展道路。此外刘曙光指出,藏族地区的特殊区位造就了宗教文化,活佛就是这种文化重要而特殊的文化符号。活佛是藏区宗教精神的化身,虽不直接参与政治事务,但其宗教领袖身份可对政治产生重大影响,这需要我们正确认识活佛的地位与影响力,引导其为藏区的稳定发展作出贡献。(74)何启林认为,基于青海藏区社会治理的经验,不仅要形成各民族国家认同为基础的社会共识,加快各级政府角色和定位的转变,还要在寺院管理上从“管控”走向合作。(75)实证研究方面,郑洲、马杰华分析了拉萨市的寺庙管理。(76)

(3)藏族地区社会矛盾的产生与解决。就社会矛盾的来源而言,星全成在分析元明清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时指出,历代中央王朝在治理藏区中都实行“以夷制夷”,这种通过借助藏族地方势力来加强对藏区统治的政策实际上是在实施分而治之,人为地制造地区间的矛盾与冲突。(77)

就社会矛盾的治理,马仲荣运用马克思关于社会矛盾的基本理论,深度考察当前甘南州社会矛盾的现实表现,分析形成社会矛盾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他认为,现阶段甘南州社会矛盾除了具有矛盾冲突群体化、博弈政治化、冲突异质化、解决复杂化等共性特点外,还具有新旧交织、冲突显性化、形式多样化等“个性”特征。在治理环节上,他认为政府应优化社会发展机制;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着重建立健全调处矛盾和化解冲突的社会预警机制,依靠完善的制度化手段协调各方利益,建立完善的社会安全阀机制以缓解矛盾。(78)张姝等认为,甘南藏区传统的社会管理政策和策略主要为:以国家法律与民族地区规章制度为保障;以“安抚”为主要策略解决社会矛盾。然而,“安抚”为主导的策略不仅无法从根本上维持社会稳定以及良好的社会管理,还不利于藏民族自身的长期发展。故未来的社会管理创新应寓服务于管理,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缓和社会矛盾,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利益。(79)何启林以青海藏区为例,认为信任缺失下的“塔西佗陷阱”是目前藏区社会矛盾丛生的原因,他指出社会治理体制的问题以及社会信任危机是造成目前藏区社会治理困境的两大因素,其中信任危机,尤其是民族之间、党群之间、干群之间、僧俗之间的不信任更具风险性,比藏区的社会不稳定更可怕。因此,他认为应将重点放在建构社会治理主体的信任机制上,并在此基础上促进社会与民间的合作与交流。(80)史慧颖强调了认同的重要性,认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对本民族认同程度较高,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也较高;且对本民族和中华民族的认同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还高于对本民族的认同;同时民族认同状况存在群体性差异。(81)胡兴东以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心,考察了1950年后云南藏区的社会治理问题。(82)

(4)藏区社会治理的经验。藏区治理经验的研究中,云南藏区的研究相对比较丰富。例如王德强总结多年来云南藏区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认为边疆民族地区维稳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83)再如高崇慧、朱睿总结了云南藏区社会建设经验,认为云南迪庆藏区的和谐稳定建设从经济建设与社会保障、政治民主与纠纷解决、宗教繁荣与法治推进等方面推进,凸显了社会管理创新与依法治国良好互动的现实路径。(84)另外,代山庆介绍了云南藏区的社会治理实践(85),牛秀英介绍了云南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86),杜文龙介绍了云南藏区维稳工作的特征(87)。王智君研讨了四川藏区维稳机制的完善(88),杨坤、杨海介绍了四川藏区社会管理的实践(89),张姝、徐向文介绍了甘南藏区社会管理的特征(90)。

此外,关于藏族地区的社会治理还存在其他内容。黄微等认为,藏族群众行使参与权对藏区创新社会治理可带来积极作用(91)。陈金龙从包容性增长视角出发,认为藏区的治理与发展应呈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层面的均衡发展。(92)王卫平则分析了人口聚集度与社会管理的关系,他认为,人口聚集度低是四川藏区社会结构一个重要特征。人口的高度分散化使得社会管理的实施过程过长,导致文化差异而影响社会管理。(93)

四、藏区治理研究的特点及未来走向

由上述文献看来,藏区治理研究呈现出的特点及未来趋向如下:

1.藏族地区中川滇甘青藏区的研究亟待加强

历史上以及现在,研究西藏的学者较多,成果较为丰富,川滇甘青藏区的研究相对薄弱,川滇甘青藏区治理的研究应该成为藏区治理研究的重要内容。“从我国藏学界所研究的藏族地区看,迄今为止,重西藏而轻川滇青甘的现象极为突出,选题取向、力量配置、资金投入都是向西部(西藏)藏区倾斜,使东部藏区——尤其是在文化上很有特点的康区的研究相对滞后。”(94)

2.藏族地区内部区域差异性的研究亟待深入

很多学者将整个藏区看作统一体来研究,相对忽视了其内部差异,难以显示不同区域的特殊性。藏族地区内部差异性很大,在对其中某一个区域(如云南藏区、四川藏区等)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还需要对作为多重边缘集合体的“藏边社会”进行研究。因为“藏边”是藏族地区研究中较为理想的中观层面,然而目前相关研究非常缺乏。“藏边研究”肇始于李安宅、于式玉两位先生,此后,我们对藏边社会的关注是不够的。(95)

3.青藏地区社会问题及其治理的研究将成为重要内容

有学者认为,晚近的藏区研究成果的内容大多集中于宗教行为(如朝圣)、经济交换、民族交流、教育发展、社会变迁等。社会问题及其治理的研究明显不足,尤其是川滇甘青藏区。未来,需要更多地、更深刻地研究整个藏区社会问题及其治理的特殊性,更需就川滇甘青藏区等藏边社会的社会问题及其治理进行研究,因为这里是社会问题及其治理最具挑战性的地区。就研究内容而言,如甘孜藏区研究大多集中于土司及改土归流史、乌拉制度、军阀史、经济建设等政治史与经济史领域,而对其基层组织、宗教与文化等社会领域的研究相对薄弱。各个学科中,人类学对康藏地区研究相对较多,学者更多地关注藏区的宗教与文化;政治学中,学者们更喜欢讨论对藏政策或对藏制度,但是这些研究主要聚焦在陈述政策或制度本身,鲜少论及政策制定的内在机理,很少通过治理政策的纵向梳理和横向对比去发现其合理性及利弊。正如罗润苍所说:学界对康藏地区的整体研究多倾向于历史性研究,如攥写地方志等,许多学者更是将自己的研究与游记相结合,阐述康藏地区的社会与文化。(96)

4.藏区治理情境的研究将成为重中之重

目前,学术界开始重视藏区治理方式的总结和描述,但缺乏对治理情境的深入探讨。藏区有其特殊的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形塑了特殊的治理环境,藏区的治理方式应与其他地区不完全一致。目前,大多数学者虽然在探讨藏族地区治理的经验、模式、对策等,但这些讨论很少建立在藏区及其内部的藏边地区自身特有的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结构之下,他们更偏向于将内地经验、内地模式或一般性政策设置推广至藏族地区,忽视了藏族地区特殊的治理情境及路径关联。总之,藏族地区有别于其他地区,藏族地区治理的研究应奠基于清楚地把握其特有的治理情境、治理要素和治理结构。如若没有弄清楚其特殊的治理情境、治理要素和治理结构,那么对治理方式和经验等的研究要么就会停留于现象的描述,要么类同于其他区域,研究的科学性大打折扣。

5.增强学理研究将成为研究的应然取向

目前,藏区的相关研究中,缺失深度的理论剖析是一个普遍现象。更多的研究还处于事实梳理或经验总结阶段,未能深层地从学理上进行研讨。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是未来研究的取向。关于藏族地区治理的研究,既需要更深入地发现和描述其特有的社会问题,也需要着力于理论与价值观层面的创新。

注释:

① 甘孜藏族自治州所在的地区习惯上称呼为“康区”,“康”又称喀木、朵康、朵甘思、朵甘。藏民族聚居区,根据语言特征,人们习惯性地将其划分为卫藏、康巴、安多三个区域,康区居民通用藏语的康方言。历史上康区的范围大致包括:(1)现今西藏自治区的昌都地区、那曲地区东部(聂荣、巴青、索县、比如、嘉黎)、林芝地区东部(察隅、波密、墨脱);(2)青海省的玉树藏族自治州;(3)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4)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元朝时,中央政府设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等管辖康区,明朝设朵甘都司,民国时期设西康省。本文中运用到的一些历史材料常见“康藏”的称谓。需要指出的,本文中所用的康区、康巴、康藏、甘孜藏区、西康、川边(民国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该地的建制)等概念的含义基本一致,基本可认为等同。这是因为虽然康区、康藏地区的地理范畴远远大于甘孜藏族自治州所辖区域,但人们基本公认今天甘孜藏族自治州所辖区域是康藏的核心部分。

② 马国君、李红香:《清末康区“改土归流”的动因及后续影响》,《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③“稳藏必先安康”是中央治藏的一项基本政策,起肇于清代。1906年,清廷军机处议复锡良等奏设川滇、边务大臣奏折时,“经部复议,先西藏纷乱未靖,边境多事,所拟设置边务大臣,驻扎巴塘练兵,以为声援,事以可行。”时人简称“稳藏必先安康”。转引自万金鹏:《“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战略思想的精神旨趣》,《西藏研究》2013年第8期。

④ 如 《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炉藏道里新编》、《西招图考》、《西康建省记》等专著和 《雅州府志》、《打箭炉厅志略》、《炉霍屯志》、《丽江府志》等方志。

⑤ 如任乃强、李安宅、张怡荪、谢国安(又名多吉作巴、智慧保罗)、刘立千、刘家驹、杨仲华、杨质夫、法尊法师、太虚法师等。

⑥ 众多学者出版了 《西康图经》、《西康纪要》、《康藏史地大纲》、《藏族宗教之实地研究》、《西康德格之历史与人口》等著作,以及 《康导月刊》、《边政》、《康藏前锋》等专刊,在《禹贡》、《新亚细亚》、《蒙藏月刊》、《新西北》等也发表了大量康藏研究文章。

⑦⑯ 李绍明、任新建:《康巴学简论》,《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2期。

⑧“康藏”丛书为 《康藏大事纪年》、《康藏风土记》、《西康纪事诗》等。

⑨ 吴丰培编:《赵尔丰川边奏牍》,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

⑩ 李绍明、彭文斌:《西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李绍明、彭文斌:《现代化与西南少数民族》,《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8期;李绍明,彭文斌.《民族区域自治:多重因素的历史实践和民族和谐的基础》,《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8期。李绍明先生著述颇多,个人著作还包括:《民族学》(1986)、《李绍明民族学文选》(1995)、史问题》(1998)、《巴蜀民族史论集》(2004);合著的有 《凉山族史》(1985)、《中国藏族人口与社会》(1999)及 《四川省志·民族志》(2000);主编了 《巴蜀历史民族考古文化》(1991)、《雅砻江下游考察报告》(1983)、《雅砻江上游考察报告》(1985)等。

⑪ 李星星:《建构中国“民族走廊学说”的意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2期。李星星先生的个人著作主要有《蟹螺藏族——民族学田野调查及研究》(2007)、《李星星论藏彝走廊》(2008)、《蟹螺藏族图录辑》(2008)等。

⑫ 石硕:《藏彝走廊历史上的民族流动》,《民族研究》2014年第1期;石硕:《如何认识藏族及其文化》,《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2期;石硕:《试论康区的人文特点》,《青海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石硕:《民国时期对康区藏人的称谓与语境》,《思想战线》2016年第6期;石硕:《关于藏彝走廊的民族与文化格局》,《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2期;石硕:《青藏高原碉楼的起源与苯教文化》,《民族研究》2012年第5期;石硕:《青藏高原的历史与文明》,中国藏学出版社2007年版;石硕:《藏彝走廊:文明起源与民族源流》,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石硕:《青藏高原东缘的古代文明》,四川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石硕:《青藏高原碉楼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⑬ 王铭铭:《局部作为一个整体》,《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4期;王铭铭:《说边疆》,《西北民族研究》2016年第2期;王铭铭、舒瑜:《跨越边界与范式》,《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王铭铭:《当代民族志形态的形成:从知识论的转向到新本体论的回归》,《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

⑭ 格勒、梁艳:《格勒博士藏学人类学研究历程口述史》(上),《中国藏学》2016年第1期;格勒、梁艳:《格勒博士藏学人类学研究历程口述史》(下),《中国藏学》2016年第2期;格勒:《西藏家庭与西藏现代化三个发展阶段》,《中国藏学》2011年第2期;格勒、罗布江村:《西藏现代化过程中应关注和研究的问题》,《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格勒:《略论康巴人和康巴文化》,《中国藏学》2004年第3期;格勒、南希·列文、翟胜德:《瓦虚色达:东部藏区的一个游牧部落群体》,《世界民族》1998年第2期;格勒:《木雅藏族的形成及其族属考辩》,《康定民族师专学报》1988第1期;格勒:《对解放前四川色达草原游牧部落社会的研究》,《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4期; 《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话》,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格勒:《康巴史话》,四川美术出版社2014年版等。

⑮ 就笔者个人而言,更偏爱张原关于墨尔多神山的神圣戏剧及嘉绒人的家屋制度的研究,郑少雄关于康定贸易港的研究,贾霄锋关于藏区土司制度的研究,以及王娟关于川藏藏区族群与社会的研究等等。

⑰ 此处借鉴美国学者拉铁摩尔对康藏地区的描述,参见[美]拉铁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康晓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⑱(95) 张亚辉:《民族志视野下的藏边世界:土地与社会》,《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1期。

⑲ 羁縻,“羁”就是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以抚慰,即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特殊的行政单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统治地位,任用少数民族地方首领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隶属于中央王朝、经济上有朝贡的义务外,其余一切事务均由少数民族首领自己管理。

⑳㉟ 贾霄锋、张艳丽:《冲击与回应:藏区土司和明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研究》,《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2期。

㉑ 白珍:《唐宋时期的四川藏区》,《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

㉒ 康苗苗:《明代政府对川西藏族的管理》,《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4期。

㉓㉙㊳ 贾霄锋:《藏区土司制度研究》,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㉔ 佘贻泽:《明代土司制度》,台湾学生书局1968年版。佘贻泽还著有 《中国土司制度》(1944)、《清代之土司制度》等。

㉕ 张永国:《关于土司制度的几个问题》,《贵州文史丛刊》1986年第4期。

㉖ 胡绍华:《羁縻郡县制度与土司制度的对比研究》,《民族史研究》2001年第00期。

㉗ 于玲:《土司制度新论》,《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

㉘ 龚荫:《20世纪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思想战线》2002年第5期;龚荫:《关于中国土司制度渊源发展研究的十个问题》,《青海民族研究》2013年第1期。

㉚ 王继光:《试论甘青土司的形成及其历史背景》,《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

㉛ 赵云田:《中国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沿革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㉜ 任新建:《明正土司考略》,《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

㉝ 东嘎·洛桑赤列、陈庆英:《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4期。

㉞ 王献军:《试论甘青川滇藏区政教合一制的特点》,《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㊱ 阿来:《瞻对》,四川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

㊲ 黄明光:《明代壮族土官朝贡评述》,《民族研究》1987年第1期;古永继:《明代云南朝贡评述》,《思想战线》1993年第2期。

㊴ 邢海宁、安才旦:《藏族地区部落组织结构分析》,《中国藏学》1992年第00期。

㊵(66) 李安宅、于式玉:《李安宅—于式玉藏学文论选》,中国藏学出版社2012年版。

㊶ 郭建勋:《锅庄石信仰、房名与藏区社会组织的变迁——以川西鱼通地区为例》,《青海民族研究》2011年第4期。

㊷ 杨虎得、石文斌:《青海藏区社会的当代变迁与经验探析》,《青藏高原论坛》2013年第1期。

㊸ 张继焦:《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动态》,《民族论坛》2015年第3期。

㊹ 周晓丽:《基于民族地区特殊性下的社会治理理念及路径》,《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11期。

㊺ 白维军:《民族地区社会风险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3年第2期。

㊻ 程进:《我国生态脆弱民族地区空间冲突及治理机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

㊼ 陈井安、刘福敏:《藏区治理体系现代化若干问题研究》,《中国藏学》2016年第2期。

㊽(52) 罗志佳:《群众路线视域下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贵州民族研究》2014年第8期;羌洲:《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探析:基于社会风险的测度》,《西北民族研究》2014年第2期。

㊾ 谢俊春:《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指标体系及其实现途径》,《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颜俊儒:《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挑战及其对策》,《贵州民族研究》2014年第3期。

㊿ 中国社会科学院“云南省族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研究”课题组:《民族团结云南经验——“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调研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51)周玉琴:《民族地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实现路径——基于国家治理的视角》,《桂海论丛》2014年第4期。

(52) 杨文顺:《试论云南民族地区突出的民生问题及其解决对策》,《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53) 罗志佳:《群众路线视域下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贵州民族研究》2014年第8期。

(54) 蔡华、来仪等:《藏彝羌民族宗教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研究报告——民族地区公共领域宗教透视》,《宗教学研究》2014年第4期。

(55) 朱懿:《发挥情感型治理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创新中的作用》,《领导科学》2015年第4期。

(56) 巴玉玺:《论民族地区乡(镇)政府行为对构建"国家认同"的作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57) 陈玮、马占彪:《青海藏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模式及其对策研究》,《中国藏学》2008年第3期。

(58)(75)(80)何启林:《藏区社会治理问题的思考——以青海藏区为例》,《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59)(91) 黄微、周良艳:《藏族群众行使参与权对创新藏区社会治理模式的作用和启示》,《民族学刊》2015年第4期。

(60)(72)(79)(90) 张姝、徐向文:《西北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探讨》,《公安研究》2013年第2期。

(61)(85) 代山庆:《云南藏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的实证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5年第9期。

(62) 方盛举:《论我国陆地边疆的情感型治理模式》,《云南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9期。

(63)(92) 陈金龙、朱永梅:《包容性增长视野中的藏区和谐社会建设》,《前沿》2011年第14期。

(64) 靳国胜:《宗教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及其法治化管理问题——以青海藏区的宗教与社会稳定关系为视角》,《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1期。

(65) 杨虎得:《加强宗教管理与青海藏区社会稳定》,《黑龙江民族丛刊》2013年第4期。

(67) 王川:《刘文辉与西康地区藏传佛教界关系述论》,《中国藏学》2006年第3期。

(68)尕藏加:《民间信仰与村落文明——以藏区神山崇拜为例》,《中国藏学》2011年第4期。

(69) 安福强:《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模式 努力推进“平安藏区”建设——以甘肃省甘南藏区平安建设为构想平台》,《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

(70) 秦和平:《20世纪50年代中叶木里藏区社会演变及民主改革研究》,《民族学刊》2014年第4期。

(71)(89) 杨坤、杨海:《加强和创新四川藏区社会管理的实践与思考》,《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第8期。

(73) 次旺俊美:《西藏宗教与社会发展关系研究》,西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0—267页。

(74) 刘曙光:《藏区活佛地位与藏区稳定关系浅析》,《新西部》(理论版)2015年第13期。

(76) 郑洲、马杰华:《加强和创新藏区社会管理研究:以拉萨市寺庙管理为例》,《民族学刊》2013年第3期。

(77) 星全成:《元明清中央政府治藏失误及其对藏区社会的影响》,《青海民族研究》2010年第4期。

(78)马仲荣:《转型期藏区社会矛盾及其治理研究——以甘肃省甘南藏区自治州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7期。

(81) 史慧颖:《中国西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认同心理与行为适应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82) 胡兴东:《20世纪50年代以来云南藏区社会治理问题探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83) 王德强:《云南藏区维护社会稳定经验述要》,《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84)高崇慧、朱睿:《社会管理创新与藏区的和谐稳定——以云南迪庆藏区为例》,《云南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86) 牛秀英:《维护社会稳定视野下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以迪庆藏族自治州为个案》,云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

(87) 杜文龙:《云南藏区社会稳定治理模式研究》,云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88) 王智君:《四川藏区维护稳定责任制的完善》,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

(93) 王卫平:《制约四川藏区社会管理的人口因素分析》,《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

(94)(96) 罗润苍:《关于藏学的回顾与思考》,《中华文化研究通讯》2004年第3期。

D63;C916

A

(2017)10-0030-08

陈艾,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77。

(责任编辑 刘龙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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