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
2017-04-11
上海工运 2017年3期
关键词:汽车
世说新语
彼方故事
◎张全林
“回家看看”为何不能说走就走?
在异地工作的李新(化名),已经两年多没能回家看望父母了。为了能回家看一眼,他不惜主动要求父母把自己告上法庭,成为被告,最终拿着法院判决才请了假、回了家、看了爹妈。
“回家看看”能落地,并非单是子女一方的事。每个人都不是绝对自由的,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受诸多管束,自己想做的事,不一定做得成。李新两年多没能回家看望父母,并非不想回,不愿回,而是请不到假。这也说明,“回家看看”还需要员工休假制度相配套。
虽然员工的探亲权、探亲假都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千差万别。一种情况是部分私企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员工乐意休假,但企业出于利益考虑,不愿意让员工休年假,以诸多借口推托员工的休假请求。如果属于此类情况,是企业要回归法律轨道的问题。
看重休假的是企事业单位员工,而这个群体在休假问题上一言难尽。从员工的工资构成来看,基本工资或底薪占比重小,绩效工资或奖金才占大头。带薪休假却不是带绩效工资或奖金休假。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这样一来,人人都能“回家看看”,尚缺乏制度的覆盖。其背后起决定作用的是不同类型的薪酬制度和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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