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公开时诉讼参与人信息的处理
2017-04-05刘练军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7年6期
刘练军*
裁判文书公开时诉讼参与人信息的处理
刘练军*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裁判文书中,有关诉讼参与人的信息公开因地而异、因案不同,毫无章法。作为诉讼主角的当事人,其信息是否公开应以信息本身和案件裁判之间的关联度为首要考量准则,关联度越大,其公开透明度就理应越高,如果缺乏关联性,那应该全部隐去而不必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必须真实公开,它是现代司法公开的基本要求,此等公开并不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等诉讼参与人的信息,常常与裁判结果毫无关联,对其个人信息坚持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以免泄露其个人信息,以充分保护其隐私权。
诉讼参与人 裁判文书 网上公开 个人信息 隐私权
2015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外公开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有关法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状况,白皮书用大量的数据和图表进行了梳理与说明,以显示在打造开放、透明的阳光司法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及成就。白皮书透露,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2014年1月1日起,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陆续在该网站上公布。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中级、基层三级法院实现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已公布裁判文书5 685 491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裁判文书7 582份。……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