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冤假错案”成因浅析
2017-04-01于平
学理论·下 2017年3期
于平
摘 要:刑事“冤假错案”的频发严重地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起人民大众对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的重大质疑,浪费司法资源,影响了中国法治建设进程,摧毁了公众的法治中国梦。为加强对人权的进一步保障,提升司法公信力,重树司法公正的权威也成为当前司法改革背景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法制化不断加速的进程中,法学界对刑事“冤假错案”的预防机制研究也渐进增多,本文从我国“冤假错案”的成因入手并参考了国外的相关规则进行探索分析。
关键词:“冤假错案”;米兰达规则;刑事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3-0106-02
2016年11月30日对“聂树斌案”判决书的做出,“沉冤昭雪”的同时,“死刑错案”又深深地刺痛着人们的神经,巨大地挑战了我国的司法公正。以往的“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冤假错案媒体有过深度报道,公众广泛关注,一次次地触碰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一次次地挑战法律的权威与正义。这类“冤假错案”的产生,不仅严重侵犯无辜被追诉人的人身合法权益,而且某种程度上讲是在放纵真正实施违法行为的犯罪者,使其逍遥法外,继续侵犯潜在受害者的人权,不断地危害社会。
重新审视近期被纠正的“冤假错案”,呈现出与以往错案的不同特点。像上面提到的“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被司法纠正,基本上是因出现了“真凶再现”或者“亡者归来”,而近期错案的纠正并未出现此闹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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