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二重证据法”之我见
2017-03-31王秋
青年文学家 2017年6期
关键词:研究
作者简介:王秋(1992.9-),女,土家族,湖北恩施人,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明清方向。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06--01
近年来随着出土文献研究的不断增多,使得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成为热词,在期刊、杂志、著作中屡屡出现。为什么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会如此的“热”呢?因为王国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作为具有理论自觉的方法论,为众多古文献、古史等领域研究者奉为圭臬。且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还是“疑古”与“走出疑古”两派争论的焦点。
一、“二重证明法”至“二重证据法”
据资料显示,“二重证据法”开始叫“二重证明法”,1913年4月王国维于 《明堂庙寝通考》中提出 “二重证明法”;1925年秋王国维老先生在清华学校研究院讲授 《古史新证》时,于第一章 “总论”中提出 “二重证据法”。他写到:“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 ‘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二重证明法”到“二重证据法”的转变所表达的意思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证明者,强调的是地下材料与纸上材料的相互结合、印证,其指向是肯定性的; 而证据既可以证明,也可以证伪,其指向是中性的。[1]
二、“二重证据法”的运用
为什么“二重证据法”在学术界的运用如此广泛呢?一方面,随着史学的发展,尤其是宋代金石学兴起以后,人们在大量的金石铭刻面前开始逐渐认识到实物资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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