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会计准则的变迁归纳
2017-03-31党海燕
科学与财富 2016年30期
党海燕
2011年以来,国际会计准则发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新一轮变革,为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性,财政部于2014年正式修订了五项、新增三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了一项准则解释,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表述。对会计准则变迁的归纳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允价值重新作了表述:
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五)原表述为: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修改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变化:
新准则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的概念。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
(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需在“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核算,而原准则下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核算。
(2)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旧准则没有对此项业务做明确的处理规定,而在新准则中规范了处理方法。设定受益计划的实施比较麻烦,可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精算师精算的结果计算确定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关的确认和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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