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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控制权调整及其动因分析

2017-03-31王丹青山英

时代金融 2016年36期

王丹青+山英

【摘要】在家族企业的发展历程中,为了提高所1拥有的生产性投入的产出,企业的最初的所有者通常会在保证控制权的情况下,让渡一部分所有权给其他生产性资源的所有者,以集中资本,达到最优企业规模。首先,本文延续科斯理论的本意,将控制权分为治理控制权和管理控制权,并依据其载体认定控制权调整的方式包括股权比例、股权层级以及董事会投票权三种途径。其次,沿袭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识别了控制权共享受益和控制权私有收益这两种动机。本文的启示:对内,股东要注意调整幅度,防止引发控制权危机,维护并优化控制权;对外而言,有助于外部投资者识别控制人的调整行为和动机,为投资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关键词】家族企业 控制权调整 控制权共享收益 控制权私利

一、引言

现代企业理论中,美国学者认为家族企业在公司治理与家族治理的制度做得不够,使得企业利益与家族利益冲突难以解决,主张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常聘请职业经理人,家族仅享有利润分享权和风险承担,造成一部分决策控制权旁落。家族企业在创建初期,其控制权和所有权携手并进。但随着企业生命周期的发展,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企业,其经营战略也要适应环境变化提出的新要求。为了提高所拥有的生产性投入的产出,企业的最初的所有者通常会在保证控制权的情况下,让渡一部分所有权给其他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以集中资本,达到最优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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