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法文献综述
2017-03-31郭艳楠
科学与财富 2016年30期
郭艳楠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保障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法的意义在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徐进社会公平正義。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发展不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缺位却严重阻碍了其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对转移支付法的已有研究来分析转移支付立法的现状问题,以及国外的已有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缺位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法律体系 预算约束
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就应运而生。经过了二十年来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国的转移支付规模在不断扩大,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但是财政转移支付的立法却存在严重缺位,造成转移支付的不稳定和缺乏规范,因此,对于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研究是必要的。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现状及成因分析。
目前我国并未制订有关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专门法律,只是以法律确认的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中的个别条款上得以体现;在两部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均被废止之后,现阶段我国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全国性专门法律文件只有财政部出台的行政规章。文小才(2007)认为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体系立法层次低、效力差,刚性约束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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