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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贺拉斯与孔子文论思想的比较

2017-03-31冼能

青年文学家 2017年8期

摘 要:先秦孔子和欧洲的贺拉斯在对于本国的文学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第一,文学的本质论方面,孔子继承“诗言志”的传统提出善美说,注重文学对心灵的表现;贺拉斯继承“文学对自然模仿”的传统并加以补充,注重文学再现生活。第二,对于文学的功能论这一方面,孔子根据先秦的社会条件提出“兴观群怨”说;贺拉斯则认为“寓教于乐”,把道德教化功能和审美功能都看作是文学功能之一,两者并没有必然的主次之分,不存在谁为谁服务的情况。

关键词:美善说;模仿说;兴观群怨

作者简介:冼能(1995-),男,壮族,广西天等县人,海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3级本科生在读,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08-0-01

孔子是中国先秦时期重要的思想家、教育家,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奠基者之一。贺拉斯是西方古罗马时期的文坛巨匠,在西方文论史上具有着重要的影响,被认为是古典主义的奠基人。两人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没有过交集,但是两人的文论思想有着异同之处。本文从孔子和贺拉斯的文学的本质论和文学的功能性方面进行比较。为当今以及后代学者的文论思想研究和文学创作提供意见。

一、文学的本质论

关于文学的本质论的看法,中西方两位文论家提出截然不同的文学本质论观点。孔子提出了“尽善尽美”说,贺拉斯则是认为“文学是对自然的模仿”。

(一)孔子“尽善尽美”说

中国文论的开始是记载于《尚书·尧典》的“诗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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