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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析

2017-03-31薛权开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16年12期

关键词 1787年宪法,多数暴政,直接民主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6)23-0057-06

《历史教学》2016年第7期发表了汪瀛老师的文章《美国1787年宪法评析是与非》(以下简称汪文),文章旁征博引,思考深入,对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作了理性、冷静的分析,发人之所未发,打破了为追捧而追捧的价值迷信,为历史教学增添了独立思考的魅力。然而,就汪老师“让美国1787年宪法走下神坛”的几点理由,笔者还是有些不同意见,本着历史求真和求实的精神,向方家求正。

一、“首在化解当时美国所面临的经济与政治危机”不能减弱宪法的光芒

汪文认为由于“美国制定1787年宪法,首在化解当时美国所面临的经济或政治危机”,因此“我们有理由让美国1787年宪法走下神坛”。①神化一部法律,把它当成包治百病无所不能的万能上帝,溢美太过,确实不可取。然而,尽管它不是“神”,但历经200多年,至今仍然闪烁着理性主义的光芒,何况当初出台时的价值影响。

1.宪法制定的直接背景和初衷

制憲的导火线是谢司起义。它之所以引起全美上下巨大的震动,与北美独立之初的贫富差距过大、商业竞争无序有深刻的关联。混乱的状况暴露了美国立法上的缺陷,而谢司起义又雪上加霜,使得这种缺陷彻底暴露。在这种情势之下,独裁者和野心家有很大的成功机会。试看此前100多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让查理一世上了断头台,部分英国人不能适应没有国王的生活,复辟与反复辟斗争不断,为稳定秩序,克伦威尔“顺应民意”成功就任“护国公”,俨然新皇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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