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驿丁制再探
2017-03-31侯振兵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16年12期


[摘 要]本文立足于《天圣令》的相关记载,对唐代驿丁制进行新的考察。《天圣令·厩牧令》中的唐34条涉及了驿丁制度,其内容不见于传世史料,故其学术价值不言而喻。这条令文规定了驿丁的征派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在唐代,往往跨州征派驿丁。但据《天圣令》所载,唐令颁布的时期,跨州征派驿丁的形式,已经完全变为纳资代役。再者,驿丁不负责驿田的种植,驿田是由附近百姓佃种的,驿田中种植的作物,包括驿草和粟粮。
[关键词]厩牧令,驿丁,征派,驿草,驿田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6)24-0031-07
关于唐代驿传制度的研究,最早有坂本太郎先生的《古代驿制的研究》①及陈沅远先生的《唐代驿制考》,②之后又出现了众多的研究成果。③这些成果有的从宏观的角度研究了驿传制度的构造;④有的集中探讨了驿制及其职能的变化,以及驿马、传马的性质和关系;⑤有的则专门研究了传马、传马坊,⑥或者驿丁、驿田、驿墙等问题;⑦深化和扩大了我们对驿传制度的认识。但是,在有些具体问题上,仍有未尽之意。比如,驿制中的驿丁制就是一例。
众所周知,驿丁是在驿站中服务的基层人员,此即《唐六典》所云:“每驿皆置驿长一人,量驿之闲要以定其马数……凡马三各(‘各原文误作‘名,详见下文)给丁一人。”⑧驿丁负责驿马的饲养和管理。另外,驿站之中还有驿子。⑨关于二者的区别,学术界的认识并不统一。刘俊文先生认为:“驿子即驿丁,指驿中夫役。”⑩王宏治先生则认为,驿子与驿丁并非一类人,驿子的职责是传送过往官员及其家属(驿子又称马子),而负责牧饲驿马(笔者按,即刘俊文先生说的夫役)的则是驿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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