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人学视域下的自爱
2017-03-30唐品蓝
商情 2017年5期
关键词:弗洛姆
唐品蓝
【摘要】弗洛姆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代表人物,他认为爱的根源是人自身施爱的能力。本文以弗洛姆的人学为依据,探讨了自爱与他爱、自爱与自私、自爱与自由的关系,论述了缺乏自爱意识是现代人逃避自由的根源。
【关键词】弗洛姆 人本主义 自爱
一、自爱不是他爱的前提——爱不是一个对象问题
自爱是人学中不可忽视的概念。哲学史上很早就有关于自爱的理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论述友爱的时候特别讨论了自爱,他把自爱分为两种,一种是贬义的、没有逻辑的、纯粹追求肉体快感的自爱,另一种是理智的自爱。与亚里士多德同时期的孔子,也在提出“仁”的理念时强调了爱己是人的本性,提倡从爱己之心中生发出对他人的爱。十八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则将人类“趋乐避苦”的动物性本能定义为自爱。他指出:“人是能够感觉肉体的快乐和痛苦的,因此他逃避后者,寻求前者,就是这种经常的逃避和寻求,我称之为自爱。”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弗洛姆从社会心理的角度阐述了自爱。本文的讨论就是在西马人本主义哲学的视域下进行的。
弗洛姆把爱的具体形式分为博爱、母爱、性爱、自爱和宗教之爱五种。加尔文把自我斥之为“瘟疫”,弗洛伊德认为自爱即自恋,是力比多返还到个人自身的表现,并断言自恋会导致人丧失爱的能力。弗洛姆不赞同这两种论调,他把自爱归纳为“对自己的生活、幸福、成长以及自由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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