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金子公司第一案:10亿资金诈骗警示录

2017-03-28

小康·财智 2017年12期

由于金融机构的及时报案,被诈骗的10亿元成功追回。如何防范?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完善的风控、合规体系

《投资者报》记者 占昕

461

2017-3-20

投资者报

日前,自报案起历时两年多的中国基金子公司第一案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审判,两名被告深圳吾思基金负责人李志刚和云南楚雄地产开发商李锐锋因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元和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

而依照刑法关于合同诈骗相关法条规定,无期徒刑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李志刚来说无疑于“顶格”的刑罚。案件的定性判决消散了市场先前对交易的种种猜测和疑云,也为报案机构诺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诺亚财富”)和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万家共赢”)带来了曙光。

据《投资者报》记者独家了解,本着追查到底的原则,万家共赢对深圳吾思基金等相关涉案单位已提起民事诉讼。而随着万家共赢景泰基金一号至四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合称“景泰计划”)风险事件所涉的刑事案件终审的审结,相关民事诉讼程序也即将恢复。

作为基金子公司短短发展历程中标志性的风險事件,景泰计划的报案结果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多家媒体先前对犯罪分子犯案过程的描述也较为详尽,但除了获悉报案,很少有人知道与案子相关的金融机构在这当中都经历了什么?在本次刑事案结案后,万家共赢和诺亚财富也接受了《投资者报》记者的独家采访。……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