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对抗日军人及抗属的优待抚恤述评
2017-03-28王晋林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曹 殊 王晋林
(甘肃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甘肃兰州 730070)
民政与社会工作
陕甘宁边区对抗日军人及抗属的优待抚恤述评
曹 殊 王晋林
(甘肃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甘肃兰州 730070)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在社会建设中,从边区对抗日军人和抗属实施优待抚恤工作的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适合边区战时实际的优待抚恤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边区对抗属和退伍残废军人的优待抚恤,是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理论在陕甘宁边区的具体实施,是在促进边区社会建设中的成功实践。
抗战时期;边区政府;抗日军人;抗属;优待抚恤
抗战时期边区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在优抗优属工作中从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对退伍残废军人和抗属的优抚政策的实施,以物质保障和精神安慰为出发点,以保障和提高他们的生活为目的,以促进边区全社会对他们尊重、爱护和帮助为目标,受到了边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拥护,优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边区社会建设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边区政府对抗日军人和军烈属优抚政策的制定
1937年7月,全民族抗战全面爆发,陕甘宁边区不仅是中共中央的所在地,也是领导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坚持抗战的中心和总后方。在中共中央和中央西北局的领导下,陕甘宁边区政府在组织和领导边区人民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建设的同时,还始终将优待抗日将士、抗日军人家属和安置抚恤残废军人、退伍军人以及老弱病残抗日将士等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明确指出在边区“抚恤和优待牺牲战士和残废战士,是每个人民和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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