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持续扩张的逻辑探析与对策
2017-03-28董承勇
财政监督 2017年17期
关键词:融资
●董承勇
地方政府性债务持续扩张的逻辑探析与对策
●董承勇
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明显增强,财政部通过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发行置换债券等一系列措施,将风险置于可控范围,大大提升了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是,在GDP增长目标驱动下,地方政府的融资冲动依然十足,新增政府债务限额、PPP仍然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政府购买服务、保底收益承诺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警报不断,金融系统如鲠在喉。本文对地方政府性融资行为的逻辑进行了分析,对不同利益主体的经济特征分别作了阐述,点明了省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盲区,并据此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建议。
地方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 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号)首次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具体包括三类: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具有救助责任的债务。此后审计署于2011、2013年分别开展了全国性的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呈大幅上升趋势。《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推动审计署、财政部于2014年相继开展了全国性的审计、核查工作,确定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新《预算法》于2015年正式实施后,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部门确定为财政部,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和违法融资行为界定更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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