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的重庆报告
——重庆市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意见反馈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综述
2017-03-28报道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7年1期
□报道/记者 墨 野
·特别报道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的重庆报告
——重庆市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意见反馈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综述
□报道/记者 墨 野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对江西等7个省(直辖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的函》(国教督办函〔2016〕78号)的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于12月25日至30日,组织国家督导专家组对重庆市申报的万州区、黔江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铜梁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垫江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等11个区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进行了实地督导。国家督导组共随机抽查11个区县的学校102所,其中小学55所,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各11所,小学教学点14个。督导过程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44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925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国家督导专家组对我市11个区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作如下结论:
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重庆市结合本市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生师比、学历提高、岗位结构、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设备值、校园网建设、多媒体设备配备、计算机13项指标。督导组对重庆市11个区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均基本达到了督导评估标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