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系统理论视角的农村社区管理*
2017-03-28林杭锋
重庆社会科学 2017年7期
陈 强 林杭锋
社会系统理论视角的农村社区管理*
陈 强 林杭锋
加强农村社区管理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文章回顾了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及其特征,并对农村社区管理进行了再思考。从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的角度来看,农村社区显然是客观的,在封闭的同时又具有开放性;在强调自主性的同时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在推进农村社区管理过程中,必须将农村社区当作一个客观存在的系统并予重视,在推动农村社区系统内部管理主体和管理机制的自我成长,也要为农村社区管理建立具有张力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并通过有效的引导,实现系统内外要素的充分互动,从而实现农村社区的“善治”。
卢曼 社会系统 农村社区管理完善
农村社区既是社会的有机构成,也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丁元竹认为 “社区应该是指可以满足居住和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的基本需要的居住区。”[1]费孝通先生把农村社区描述成一种“礼治秩序,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及熟人社会;无为政治,基层社会结构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2]詹成付等人认为,“农村社区是农村基层管理与服务的基本单元,是聚居在城镇以外的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具有一定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口群体和社会组织,是农民长期居住、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区域共同体。”①陈圣龙:《农村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研究——基于对60个 “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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